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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首推微博开展未成年人工作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2月21日17:02
  中新网厦门12月21日电 (杨伏山 庄子 冬梅)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室日前在新浪开设面向全国青少年的“未成年人检察在线”微博,成为福建省第一家开通微博的检察院。

  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21日接受采访时称,该院开设的“未成年人检察在线”微博,主要围绕青少年与法两个主题,实时发布青少年自我保护常识、法制讲稿、带法回家、青少年法制新闻与热点、维权动态、以案释法,通过该院办案检察官对所承办案件的深入剖析,给青少年学生一定的警示教育。

  该微博还将开设中小学校园安全等热点专题,从法律视野、社会综合治理角度提出加强校园安全建设,让中小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通过该微博平台,青少年及其家长可以进行在线法律咨询,未检室检察官将提供及时、全面的法律服务。

  思明区检察院称,该院未检室还将与心理咨询机构“心灵空间”在微博上深度合作,由资深青少年心理专家在微博上为青少年及其家长进行心理咨询、答疑解惑等。

  除了在新浪开设微博,思明检察院未检室还在厦门本地最大的门户网站厦门网开设微博“青少年与法”,面向全市大中小学生。

  思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室成立于2007年6月27日,系福建省第一家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机构。未检室针对青少年是网络主要群体,善于学习、应用最新科技等特点,先后建立“青少年维权网”、思检青少年维权QQ群,现又利用新兴的微博模式作为新的互动平台,与未成年人、大学生、学生家长进行更加灵活、便捷的沟通。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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