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原卫生局长受贿获刑10年半
为无资质企业承揽医院装修获利79万;其妻协助受贿获刑5年
朱燕
本报讯 (记者朱燕)因涉嫌为无资质的建筑商承揽医院装修工程,通州区卫生局原局长王文永被控收受贿赂79万。日前,通州法院认定其受贿罪成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其妻因协助丈夫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为无资质企业揽多项工程
据指控,2002年至2004年,王文永在担任通州区卫生局局长期间,为北京市云亮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通州区卫生系统建筑装饰工程提供帮助,单独或在其妻杨树清帮助下,收受该公司法人刘桂亮送的79万元。
王文永交代,他1999年与刘桂亮认识,刘的公司仅能搞家装,没有土建工程资质,但是刘表示想通过王文永承揽卫生系统的工程,王答应下来。
此后,刘桂亮承揽了通州卫生局下属多家医院的装修改造工程,包括通州妇幼保健院宿舍楼、病房楼改造工程,以及漷县、甘棠、西集、潞城、梨园、大杜社、永乐店卫生院、新华医院、骨伤医院的装修改造工程,这些工程都没走招投标手续。因为资质不够,刘桂亮采取挂靠其他公司的方式签施工合同。
亲自到医院要求换工程队
据了解,为了帮助刘桂亮拿到项目,王文永亲自向各医院院长推荐,他还曾亲自前往通州妇幼保健院,要求正在建设中的宿舍楼撤换工程队,将项目交给刘桂亮。该院的扩建床位项目,也由王文永钦点刘桂亮的工程队。
案件审理中,有某卫生院院长作证,称2002年夏天,他发现有人在院里铲墙,一问才知道是王文永派来装修的,而卫生院根本没有装修计划。
事件被举报退还79万元
为了感谢王文永的“关照”,刘桂亮于2002年,用王文永的身份证开了一张存折,存入10万元交给了王文永。2004年,又存入19万元。2007年,刘桂亮再次表示要感谢王文永。王文永则要求刘找他的妻子杨树清。随后,杨树清指使刘桂亮用王文永亲属的身份证存钱,这次的数额是50万。
2009年,卫生局工程无招投标手续之事被举报,加之通州区卫生局一名出纳人员因挪用公款案发。当年7月份,王文永的妻子将79万元陆续退给刘桂亮。今年1月,通州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员将王文永夫妇带走调查。
据了解,涉案的79万已冻结并依法没收。法院审理认为,王文永受贿罪成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其妻因协助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