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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明年买房需交房屋养老金 不交无法办房产证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2月31日12:38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从明年4月1日起,宁波市民买房时,需缴纳一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这笔资金又叫被称为房屋养老金,因为它是专门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

  房屋养老金是一个俗称,它的专用名词叫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门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从明年4月1日起,宁波市新购房的市民在交购房款的同时,还需要缴纳这笔专项维修资金,否则就办不了房产证。

  根据规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的。没有电梯的房子,业主、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工程造价的5%交存。有电梯的话,比例是8%。按照宁波市建委调研材料显示,目前每平方米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没有电梯的房屋是1200元,有电梯的房屋是1500元。这样算来,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没电梯的要交6000元,有电梯的则要交1.2万元。而且这笔资金不是一次性的,如果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以后账户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的30%时,业主还要续交。

  专项维修资金账户是按小区、幢、单元(层)和户来设立的,并在商业银行开立专户。它可以由业主委员会自主管理,也可以由政府设立的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代为管理。当要动用这笔资金对公共设施进行维修时,需要2/3业主的同意,维修费用采用按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分摊。当业主出售房屋时,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专项维修资金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

  而针对老百姓反映的维修资金将为增加负担的问题,宁波市明确规定:市和县(市、区)要设立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补贴资金。如果业主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住宅物业维修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百分之五十的补贴。(记者曹美丽)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张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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