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伟 华 )从2011年1月1日起,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新规开始实施,其中三套房贷款将被叫停,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石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
■申请公积金二套房有新限制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石家庄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6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
与此同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不得向所购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贷款利率的1.1倍。
■公积金三套房贷款叫停
对于公积金三套房贷,《通知》明确叫停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事实上公积金三套房停贷以及二套房首付50%的标准此前一直在实际操作中,不过这次的通知将二套房申请限制进行了具体规定,其中人均住房面积的限制将会使公积金贷款收紧更具实际操作性。
同时,上述通知再次重申了严禁使用公积金贷款炒房的要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