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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后地区法院面临中青年法官流失困境工资职级等待遇严重不平衡贫富差距导致人往“高处”走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1月06日08:31
  本报徐州1月5日电记者丁国锋通讯员邵明芹刘琼李涛记者今天从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人民法院相关课题组了解到,工资职级等待遇地区之间严重不平衡、发达地区法官遴选选调等是欠发达地区法官流失的主要原因。

  据该课题组报告显示,丰县法院在过去两年内就有9人通过上级法院选调和公务员考试离开原岗位,占到了2005年以来流失总数的70%。其中庭室部门副职以上的4人,其中1名是党组成员(兼庭长)。所有流失法官都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平均年龄仅33岁,在该院工作平均时间仅为9年。这个群体对本科、法律硕士等原本比例不是很高的欠发达地区法院来说,无疑都是审判经验丰富的骨干人员。

  记者了解到,在苏北不少欠发达县市,因为中青年骨干法官的逐年流失,出现了35岁以下法官的“断层现象”。

  据丰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种逐年流失状况所引起的骨牌效应,严重影响了法院人才储备,也使中青年法官在部门副职以上领导岗位的比例,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究其流失原因,该报告显示,工资待遇低是首要原因。

  记者了解到,在江苏省2008年全面实施公务员阳光工资以后,苏北地级市的城区和郊县,在工资收入上出现了较大的“贫富差距”。

  比如,在南通、徐州、扬州等地,以往中级法院、市辖区县法院在工资收入上相差不大,有些条件较好的郊县因为财政相对宽裕,甚至比市区法院的总体收入稍高,但阳光工资后实行“一个口袋进出”,法院再不准许发放任何福利待遇,财政好于县级财政的大市,郊县法院工资低于市区法院三至五成,这种状况引起的收入待遇失衡,已经影响到了法官队伍的稳定。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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