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月10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重庆市政府将对房地产市场加强财税调节,并确定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提出,重庆将完善“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今年新开工公租房1350万平方米,通过加强土地供应、税收约束等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结构合理、供求平衡、秩序规范。“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据了解,财政部已经原则同意重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具体实施方案由地方政府制定,报财政部备案。重庆市正抓紧完善相关方案,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文件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除了重庆外,消息人士透露,上海试点房产税在2010年12月9日已获得中央批准。
据这位专家称,虽然目前上海已经制定出了框架性的方案,但方案有很多细节仍在研究中。而上海市发改委已经就房产税的试点方案,对在沪的部分开发商和房产研究机构展开调研,以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细则。
另外,上海市住房保障局一位不愿具名的经济师也对记者说,虽说上海试点获批,但方案可能会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进行讨论后,才可能正式试点。
金融研究室主任曹红辉表示,中央会让试点地方根据当地实际居住平均水平制定免税面积,但一些原则性的东西还是由中央定,如实行宽税基和累进税制,按人均面积并结合套数征税。
此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也有过类似的说法:试点地区的税率、免征额、税收优惠等可以有所不同,但税制的整体框架应该统一。
(责任编辑: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