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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风浙商身上折射出来的立法轨迹

2011年01月12日11:00

  捕风浙商身上折射出来的立法轨迹

  ■袁华明

  1997年,中共十五大曾庄严提出,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光阴荏苒,现在已经是2010年底,今天我们从浙江、从浙商的独特视角,重新来审视三十余年的立法,欣慰地看到,一个符合中国实际、体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成形。

  “浙江在改革开放后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浙江经济的发展其实就是中国市场经济的一个缩影,伴随着市场经济而来的立法也显然与浙商的活动息息相关。”清华大学学者魏江联表示,在“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这一观念不断深入人心的背景下,今天来谈论浙商群体与立法之间的某种关系这个话题才更有意义。

  先行者无法可依的尴尬

  王起栋现在已经把企业基本上交给孩子了。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王起栋正携老伴在北京旅游。这位改革开放后浙江第一代民营企业主对着天安门凝视很久。“我也说不上为什么,总觉得北京是一个象征,是一种力量,在改革中一步步走来,我们的企业虽然不大,但是却经历了整个演变过程。”

  王起栋说,上世纪80年代初的时候,刚刚取消人民公社不久,他就开始在乡镇企业里上班,当时能进公家的企业都感到很光荣。随着改革的推进,企业的转制工作也开始有了进展。

  “先是承包,这个在当时很流行。”王起栋勾起众多回忆,当时他和兄弟几个承包了镇里的金属加工厂。再后来,有些积蓄的王起栋和兄弟们合计了一下,打算自己开办一家加工厂。

  但是问题马上也随之而来。

  改革开放后,处于初始萌发状态的民营经济还不能“光明正大地发展”。王起栋说,当时的法律不承认民营经济。无可奈何之下,几乎所有的民营企业主都走了一条特殊的道路—“戴红帽子”。也就是说,名义上企业是公家的或者集体的,实际上是个人。

  据王起栋介绍说,“红帽子企业”当时在浙江非常普遍。在他看来,“红帽子企业”成了很多第一代浙商收获“第一桶金”的发家之所。

  “其实后来,脱掉红帽子也是费了一番周折。”王起栋家的五金加工厂还算是比较顺利的,不少“红帽子企业”在与名义上的所有者进行脱钩时,因为产权问题还打起了官司。

  脸孔黑瘦的王起栋,看上去就是一个地道农民。但是说起法律给予民营企业身份认可时,他显得格外来劲。“现在的《宪法》承认了私有财产,并加以保护,这是很不容易的。”

  和王起栋一样,第一代浙商几乎都经历了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王起栋不禁感慨:“先人一步就要比人家多十倍付出,在政策不明朗,法律又没规定的情况下,摸着石头过河的第一代浙商,他们大多也有和我一样的经历,他们身上都有改革的影子,都有立法变化的轨迹。”

  不过,现在的浙商则非常自信,因为立法上的完善,使得他们的投资行为更具有可预见性。采访中,不少企业主都表示,尽管法律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相比以前那简直就是天上和地下。

  有着切身感受的浙商对经济先发地区的新鲜事特别关注,也都会关注相关的立法情况。如果留意一下,就会发现,其实在近几年中,每年的全国“两会”上,具有浙商身份的代表委员都会提到制度设计的问题。浙商俨然成了中国市场经济的先行者、中国民营经济的代言人。

  从政策到法律:

  改变浙商投资预期

  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浙商遭遇山西煤改”的话题也再次引发热议。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省长王君对媒体认为,山西“不存在国进民退的情况”,他透露说,山西煤炭资源整合后,国有企业占20%,民营企业占30%,国有和民营复合制度的占50%。

  就在全国“两会”前夕,稍稍沉寂了一段时间的“浙商遭遇山西煤改”话题又出了“新情况”:温州苍南县矿山井巷行业协会举行年会,苍南籍企业家黄祥苗宣布,他已融资15亿元,经山西省政府批准,整合成立了山西昔阳丰汇煤业集团,兼并收购了昔阳县10家主要煤矿。黄祥苗的丰汇集团,是山西省首家外省籍民营煤业集团。

  法律界人士指出,这一事件或许将是浙商从靠政策吃饭、利用政策间隙转向靠法律维权、靠法律评估投资预期的重要转机。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陈柳裕研究员曾表示,从政策到法律是我国现代立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我们往往先有政策,然后经过实践,到后来才会形成法律。他认为,从政策走向法律是必然趋势,也更有利于个人和企业按法律规律办事,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著名法学专家徐显明教授表示,法律的意义和特征有三个共同表现,即它的“确定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徐显明也指出,由于过去立法中的某些仓促及技术上的欠缺,现行有效的一些法律,“概括性”的条款,“号召性”的条款,“政策性”的条款等缺乏“有用性”的情况仍然突出。有法律但无法实施的现象极大地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和法律体系的严谨性与科学性。完善法律体系,也应把消除法律中的非科学因素作为主要内容。对于未来,徐显明认为,法律的延续性将更加明显,对个人、企业从事各种活动提供了较为稳定的法律基础,特别是有利于企业投资行为。

  立法保障更为公平的

  投资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多年,特别是最近的十多年,中国全国人大制订和颁布了大量法律,综合起来讲,就是为民主法治立标杆、为民生发展谋保障、为市场经济做规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王坤表示,特别是市场经济立法是三十余年来立法的亮点,对于浙江这样经济先发地区来讲,更有利于巩固发展成果。

  2010年3月9日下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大年度例会举行了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吴邦国向参加会议的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介绍了常委会2010年的工作部署。他说,“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新时期立法(工作)总目标。如期实现这一目标,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是今年立法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今年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一提法始于13年前的中共十五大。在那次会议上,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中央提出,要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基本治国方略。

  2010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成熟的标志。二百多部法律的颁行,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这是我国改革开放30年所取得的重大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成就的重要标志,也是全国人大作为立法机构所取得的重大成果。

  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网站显示:我国目前生效的法律约250部做优。这其中,除与治安管理有关的8部系在1978年前制定的以外,其余都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即五届人大以来制定出来的。我国的立法速度之快为世界所罕见,创造了世界立法史上的奇迹。

  “现在的孩子一生下来就应该有电脑,如果不抓住这块市场就是个遗憾。”2009年初,在得知一家个体户在网上年销售额超过300万元时,全国人大代表、新光集团董事长周晓光大吃一惊,最令她动心的是,互联网销售的利润空间比实体渠道高很多。很快,周晓光将互联网销售的生意交给了从英国留学回来的儿子,她认为年轻人更了解年轻人市场的购物习惯。

  “由于我国缺乏专门的电子商务法,从而难以规范网络服务商、经营者、交易各方的行为,无法保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影响了电子商务的良性化、规范化、有序化发展。”如今,已对电子商务非常熟悉的周晓光在本次全国“两会”期间呼吁,亟需尽快制定和出台一部专门的《电子商务交易法》,以规范“新市场”的运行环境。

  全国政协委员、德力西集团董事长胡成中在今年“两会”上保持了一贯的低调。他提交了一个《改变地王频出现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提案。他同时表示“我们德力西没有从事房地产投资,但是我个人比较关注,因为这事关广大老百姓安居问题,站在全国政协的层面上,我觉得需要提交相关提案与大家讨论。”胡成中认为,地价是房价的主要成本,地价越来越高,要求房价越来越低是不现实的。“地价应该是可控的,从调控地价着手调控房价也是可行的。”胡成中为此建议,要改变一些地方政府谋求土地收益最大化的行为,并根据市场需求安排土地供应量。

  对此,不少人评价说,实际上浙商需要的是更为公平的投资环境,只有立法完善了,减少了投机行为,浙商的公平投资环境才能得到保障。

  立法,在很多浙江企业家和经营户眼中,成了一个重要的法宝。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自己规规矩矩做生意,但无法防止别人的不诚信行为。”在浙江义乌国际商贸城经商的徐智春说,以前也有人质疑浙江人比较投机,甚至质疑浙江人也会“使坏”,不过现在的浙江人做生意还是很讲诚信的。“因为没有了诚信,将无法在制度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中立足。”

  以“小商品、大市场”为特征的“浙江模式”曾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名噪一时,显示出强大的活力。不过,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浙江企业也先于国内许多地方感受到了寒意。在这样的危机时刻,听到的仍然是要如何继续诚信经营。

  浙江诸暨的淡水珍珠占全球总量的70%以上,也曾出现过个别经营户的不诚信记录,为了加强自律,当地行业协会还专门会同工商部门对外“三包”承诺,大力推动诚信经营。

  对此,相关企业表示,在遵守法律的情况下,还要进一步加强自律,只有更好更诚信地服务,才能获得更多的客户资源,赢得更好的经营业绩。对于现行的法律规定,不少经营户表示自己本身就是受益者。

  不久前,在安徽投资的浙商姜杰赶到杭州感谢他的代理律师陈有西。在一场政策与法律的较量中,最终法律成为胜利者。

  很多关心法治建设的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一个地方法律得不到很好的实施,那么投资者的信心是要大打折扣的。在浙江,一些为浙商投资服务的机构和社团也不定期公布一些投资风险区域,这些区域存在的通病就是法律得不到有效实施,从而导致投资风险过大。

  “过去很多浙商在揣摩各级政府的政策上花费精力,这种情况以后将会越来越少。以后只要认真学习法律就可以了,法律怎么规定的就怎么来操作即可。”在北京律师高成武看来,浙江人一直都很精明,也善于捕捉信息。

  但高成武律师也认为,过去“靠政策吃饭”或者说利用政策上的优惠和间隙实现原始积累,这样的情况也不会再出现。这种投资方式,只要对政策的解读到位往往就能获得高回报,但如果一旦政策出现重大转变,投资风险也会变得非常大。相较于过去的依赖政策,现在依靠法律投资的风险大为降低,法律的相对稳定性,使投资预期更有保障。 ■

  (来源:观察与思考)

(责任编辑:ne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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