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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率先全面推行庭审“三同步”庭审记录征得法官同意当事人可即时修改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1月13日08:20
  本报讯 记者丁国锋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作为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规范庭审行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提高审判工作信息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截至2010年12月底,江苏全省各级法院按照江苏高院的部署,全面完成了科技法庭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工作的技术改造工作,并于2011年年初起全面推开“三同步”工作。

  2010年4月,江苏高院专门下发《关于开展庭审录像工作的通知》,对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提出明确要求。8月31日,江苏高院下发了《在全省法院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工作的通知》,提出到12月31日前所有法庭实现“三同步”。要求凡是已具备庭审录音录像条件的法庭,都要在各方当事人和审判人员席安装显示器,同步显示书记员电脑录入的庭审记录,确保当事人实时核阅庭审记录。庭审中应当实时、准确地记录庭审情况,对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对记录提出的异议,在征得法官同意后要即时修改。

  江苏高院技术处处长苏华介绍,从2006年6月起,全省法院就已完成了计算机局域网建设并联通广域网,形成了一个覆盖全省125家法院和257个基层法庭的数据、语音网络系统。按照部署,江苏的科技法庭建设从3个层面展开:每个法院至少建成一个标准型科技法庭,可以实现证据展示、4个摄像头全方位同步录音录像记录、远程开庭等3大功能;建成一个服务器可同步管理24个具有全方位同步录音录像记录功能的科技法庭;以及一个服务器管理4个开庭的基层人民法庭。这些技术完成后,将实现当事人凭密码就可以通过上江苏法院网,直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也可以到法院查询、回放案件庭审过程。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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