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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违规养犬问题:有管理规定为什么难执行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1月17日15:13
  有管理规定为什么难执行

  “随便走进一个小区,就能看到有人带着宠物犬遛弯,这其中不乏违规养狗的,比如不拴狗链的,一户养了多只狗的,还有在市区里养大型犬的。我被狗咬伤过3次了。”近日,市民王女士拨打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12345,希望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营造一个和谐的养犬氛围,保护人的基本权利。

  刚出电梯被狗咬

  王女士家住东四环附近,她告诉记者,几年前她曾被狗咬伤过两次,最近一次被咬伤是在上个月28日,当时她乘坐电梯下楼买东西,刚出电梯门就迎面撞见了3只狗,它们都是同一位居民家的。其中一只拴着狗链的小狗猛地扑到了她的右腿上,并狠命咬了一口。上周四,记者前去采访时看到,王女士右小腿外侧还隐约可见3个牙印儿。王女士说,自从被狗咬伤后,她就没怎么下过楼。

  “小区里到处都是大狗小狗,一位主人带着好几只狗,不拴狗链,任凭狗撒了欢地跑,特吓人,养狗的人永远都不会明白,我们这些怕狗的人看到狗时内心有多害怕。”王女士认为,那些不文明养狗和违规养狗的行为应尽快得到制止。 违规养狗普遍存在

  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王女士来电后的1个小时内,又有来自朝阳区、西城区和丰台区的3位市民反映同类问题。反映的内容都是小区里普遍存在一户养多犬、养大型犬、不拴犬链、犬追逐乱叫吓人等问题,居民们呼吁“别再让我们提心吊胆”。

  针对养狗有明文规定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早在2003年10月15日就开始施行。其中包括: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个人在养犬前,应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商业街区、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影剧院、社区公共健身场所等公共场所;携犬乘坐电梯的,应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携犬出户时,应拴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立即清除;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等。

  违规养犬为何屡禁不止

  对违反规定的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批评、劝阻,或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反映,或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公安机关对违反规定的应予以警告,并可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 养犬人被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的,在五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负有养犬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应实行执法责任制,依照法定程序积极履行管理职责,文明执法。

  王女士不明白,规定如此明确,为什么违规养犬的现象却频频发生。上周四,记者联系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并向对外宣传部门发去了采访提纲。今天上午,记者联系到北京市公安局,但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回复。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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