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湖南永州道县原书记易光明受贿 一审获刑17年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2011年01月18日03:09

  道县原县委书记易光明一审获刑17年

  本报长沙讯 昨日,记者从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永州市道县原县委书记易光明在1月8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后,以受贿罪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八十万元。

  经公开审理,法院认为:易光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总数额为1595.3万元,其中1000万元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其徇私舞弊,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易光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八十万元(受贿赃款595.3万元追缴国库);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两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八十万元。

  通讯员李建辉 吕铁星 记者全欣

(责任编辑:马涛)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