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26日,因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国直辖市重庆市的原高级法院副院长张弢被一审判处死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审理此案的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1999年至2009年,张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02万余元。此外,自2005年起,张弢明知某夜总会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组织,仍入股经营,纵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张弢受贿金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赃,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来源:国际在线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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