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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禁放与否再引热议:放与不放 禁弛两难(图)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2月12日10:31
  2月2日除夕夜,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畔,绽放朵朵璀璨烟花,把这座新城妆点得格外美丽。中新社发 李克祥 摄
 
  中新网2月12日电 每逢春节,烟花爆竹的“放”与“不放”就成为争议热门话题,大年初一沈阳五星级酒店的严重火灾,令“禁放”的呼声再次升温。港澳报章近来予以关注。有分析称,围绕着是否应该禁放烟花爆竹,曾展开过激烈的争论,多年来政府在“禁放”之间也左右为难;只要政府尽责,公民自觉,相信能把烟花爆竹的危害降到最低。

  香港《文汇报》12日刊文说,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多年来也在“禁”、“放”、“限”之间来回徘徊。内地多个城市在九十年代实施“禁放”,此后应民众要求又由“禁”改“限”,然而“解禁”不久,种种问题又引发“禁放”呼吁。管理者陷入左右为难的尴尬境地。

  文章指出,好在也有明理者为政府指点迷津,建议政府借鉴香港、日本等地的成功经验,在节日期间禁止民众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由政府统一燃放,举行盛大的“烟花礼”,既能满足公众对节日喜庆感的需求,又能减少不当燃放造成的事故,还能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可收“一石数鸟”之效。此外也有建议在城市周边划出专门的燃放区,都不无可取之处,或许能够对城市管理者有所启示。

  《澳门日报》日前刊出社论说,围绕着是否应该禁放烟花爆竹,人们在过去一段时间曾经展开过激烈的争论。然而,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屡禁不止,法律是否应有所作为;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是对公共安全的重大威胁,应否出重拳遏制,有待社会的进一步讨论。但是,只要政府尽责,公民自觉,相信能把烟花爆竹的危害降到最低。现代人完全可以在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过年”,用更富建设性的方式创造新的“年味”。

  香港中通社刊文引述内地舆论指出,在现代都市中再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形式来庆贺新年已不合时宜,燃放烟花爆竹虽具娱乐功能,但同时带来垃圾、空气污染,政府应该立法禁止,而不能单寄望民众自律。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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