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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为孤儿每月发生活费 定期巡查养育状况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2月12日13:30
  中新网西安2月12日电 (边峰)陕西省将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目前确定福利机构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标准。为保证每分钱都用在孤儿身上,陕西将通过为孤儿建档造册,对养育状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评估。

  陕西根据城乡生活水平、儿童成长需要和财力状况,按照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并统筹中省市县资金,建立自然增长机制。

  目前确定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福利机构孤儿的基本生活费,由机构负责汇总孤儿信息并向所属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基本生活费,由孤儿监护人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相应证明。

  陕西民政部门要求在认真核定孤儿身份的同时,要保护孤儿隐私,避免以公示方式核实了解情况,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为确保每分钱的生活费都用在孤儿身上,民政部门将与社会散居孤儿的监护人签订协议,对监护人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及养育状况提出要求,明确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民政部门负责为孤儿建档造册,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评估,对监护人进行指导培训,负责代理孤儿权益等相关事宜。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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