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3日讯记者赵阳司法行政系统戒毒管理机关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职能、新任务的要求,把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工作。截至目前,司法行政系统已在全国建成了245个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累计收治21万余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司法部司改办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此间称,2008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司法部成立戒毒管理局,依法履行戒毒管理职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管理机关在戒毒工作中,始终坚持把教育人、挽救人放在第一位,针对每个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具体情况,因人施教、一人一策,落实生理脱毒、心理康复、教育矫治、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等戒毒措施,切实提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戒断率,帮助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目前,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所已拥有5000多名心理咨询师和2000多名医生。
戒毒康复工作扎实推进。自2006年实行戒毒康复试点工作以来,已投入使用康复场所(区域)65个,床位5700余张,司法行政系统累计收治戒毒康复人员26000余人,在所人员近3000人。通过实施科学的脱毒治疗、康复训练和以顺利回归社会为目标的职业技能培训,戒毒康复人员的家庭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明显增强。戒毒康复场所(区域)普遍引进了生产项目,提供就业岗位,戒毒康复人员在戒毒康复场所康复的同时,还能实现所内就业,得到劳动报酬。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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