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美舒利”厂商状告强生
以“不正当竞争”为由
康芝药业董事长表示,此药在中国16年未见一例死亡案例
新快报记者 庞倩影
就在“尼美舒利”用药事件再次炒得沸沸扬扬之际,昨日晚间最新消息称,生产以“尼美舒利”为主要成分的儿童退热药的上市公司康芝药业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强生公司告上了海南工商局的案头。
记者了解到,在儿童退烧药领域,“尼美舒利”产品的最大竞争对手是强生旗下的泰诺林、美林。去年泰诺林被多次召回,强生因此丧失很多市场份额,但强生一直表示,召回的产品不涉及中国地区。
强生官网曾经出现禁用“尼美舒利”标识
康芝药业董事长洪江游昨日在接受新快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该事件由2010年儿童安全用药国际论坛引发,该论坛是由某著名国际儿童药生产厂商所赞助的,论坛之后,该厂商给各大医院医生发出了以儿童用药安全为名义的警示短信,称“尼美舒利”的成分涉嫌不安全。随后,强生的官网明显出现禁用“尼美舒利”的标识的图片。
记者昨日拨通强生方面电话,公司中国区新闻发言人吕晶表示,不清楚此事,需核实。但其也承认官网上确实出现过禁用“尼美舒利”的标识的图片。
“现在强生官网已经撤下那张标识了,但该事件是儿童退热药市场竞争激烈的一个映照。”洪江游说,国内儿童退热药因为价格合理,药效明显,深受消费者欢迎,而中国大部分的制药企业生产的儿童退热产品都是以“尼美舒利”为主要成分,国际制药厂商则以布洛芬或对乙酰氨基酚等为主要成分,对该事件的恶意炒作已经导致国内数十个“尼美舒利”产品生产厂家的销量受影响。
传白云山等7家药企要联名起诉强生
随着社会舆论对“尼美舒利”关注不断上升,开始有经销商表示要退货,医院也称不进货,损失惨重的康芝药业一纸将强生告上了法庭。
据康芝药业方面表示,在海南工商局正式受理此案资料后,海南药监局也开始介入调查。康芝药业称,准备诉诸法律程序,同时康芝药业将同国内尼美舒利生产厂家共同打响民族品牌保卫战。
洪江游也对记者表示,白云山等国内七家生产“尼美舒利”产品的药企也联合起诉强生。而昨日晚间接近白云山药企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有听说此事,但还有待具体核实。
洪江游表示,“尼美舒利”在中国约有16年用药历史,未见一例死亡案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专家孙忠实:尼美舒利与同类药不良反应相当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专家孙忠实教授认为,任何药品都有不良反应风险,根据国内外已有的临床文献资料,“尼美舒利”与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同类药物相比,解热镇痛作用起效更快,不良反应也相当。
孙教授举例说,有说法说“尼美舒利”会导致肝中毒,但其实际发生率为百万分之一,与其他同类解热镇痛相当。“这属于国际公认的安全用药范围,从科学角度出发,公众没有理由对“尼美舒利”抱有特别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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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功能首项已不是“退烧”
新快报讯 记者 李斯璐 报道 广州有细心的药剂专家发现,“尼美舒利”的说明书有2006年的“核准”版本和2008年的“修改”版本。两版说明书一对比,最明显变化在于新比旧列出更多不良反应,连主治功能也发生变化。
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儿童医院院区主任药师何艳玲昨日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她的档案库中保存了海南康芝瑞芝清牌的“尼美舒利”颗粒2006年和2008年版本的说明书。比对发现,新版说明书对主治功能、不良反应、适应症等注意事项进行补充和修改,尤其主治功能方面,旧版将“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作为适应症首项;到2008年新版,感冒发烧“退居”到五项适应症中最后一位,镇痛消炎功能成为首项适应症。“这意味着主治功能有变,使用者必须留意。”她说。
个案
“药力太猛”有医院停用
新快报讯 记者 李斯璐 通讯员 马军 报道 “尼美舒利”药力有多“猛”?昨日,记者回访广州首家停用“尼美舒利”的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据中心儿童医院院区主任药师何艳玲透露:“‘尼美舒利’药效太猛,使用风险较大、恐不良反应难以控制是医院停药首要原因。”
据介绍,市儿童医院院区2006年引进了尼美舒利的混悬剂和颗粒冲剂。医生在临床用药中逐渐发现,“尼美舒利”退烧效果“比较猛”。“例如,有家长反映,孩子吃药后几小时就退烧了,与此同时浑身大汗淋漓,出汗量比一般退烧药多。有的家长还反映,‘尼美舒利’的降温功能有点‘矫枉过正’,吃药后高温退下了,体温却偏低难升回正常值。”何艳玲说。
当时,医院就此进行过讨论,医生们普遍认为,药效太剧,必须慎而重之使用。到2008年,医院的“尼美舒利”使用率从引进时的1/3下降到不到1/10。到去年下半年,该院停止继续使用“尼美舒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