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2月17日电记者黄辉记者从正在此间召开的江西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获悉,2011年,江西省人大常委计划安排审议法规15件,其中制定法规6件,修改法规6件,批准法规3件。
计划制定的6件法规包括: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渔业条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村委会选举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其中,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将在提前介入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台。修改的6件法规是: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邮政条例、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物业小区管理条例、防震减灾条例。
据介绍,为改进和完善立法工作方式方法,江西今年计划对物业小区管理条例修订案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适时开展立法听证,同时尝试将立法评估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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