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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轻信招工广告陷淫窝 遭老鸨凌辱频“接客”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2月21日16:48
  核心提示

  涉世未深的江西籍少女温玲(化名)被拐骗到广西的钦州市,受尽了“老鸨”的压榨和羞辱,这是她无法想象的。近日,钦州市公安局和钦南分局联合行动,在钦州市区连续端掉3个卖淫窝点,先后解救16名来自江西省的被拐骗强迫从事卖淫的女子,抓获涉嫌组织、强迫、容留卖淫的犯罪嫌疑人3人。这些少女是如何被骗到广西钦州的,又是如何误入卖淫窝点的?随着案件的侦破,一个个谜底揭开了。被拐的15岁女孩温玲于被解救后的第二天已经随其父亲平安返回了家乡。而其他15名失足女子,钦州警方也通过各方面联系,近日由她们的家人一一领回了老家。

  一则招工广告

  江西女孩怀打工梦到钦州

  2010年1月,初中辍学后正在南昌市打工的温玲在一次外出逛街中看到一则广西钦州市某酒店的招工广告,当时广告上的内容是招收酒店服务员。从小在大山之中长大,连大海都未见过的农村少女温玲按捺不住内心的向往,于是,她用公用电话与广告上的招工电话号码取得了联系。

  几天后,一名中年妇女通过原先约定的联系电话找到了温玲。这名妇女天花乱坠地向温玲讲述该公司招工广告的同时描绘了广西钦州海边的美丽风景和那家酒店的工作环境以及优厚待遇,让涉世未深的温玲深信不疑。于是,温玲来不及向家中的父母打招呼,便辞去正在南昌做的工作,匆匆带上行李跟着这名中年妇女搭班车来到了广西钦州市。

  来到钦州市之后,现实的明显反差让千里迢迢从异乡来的温玲心凉了半截。这名中年妇女先叫她在一家普通的饭店里洗碗,尽管工作环境差、工钱少,但自己从南昌市来钦州市,人地生疏,身上没有分文,想走又没有路费,而且还欠了这名中年妇女的路费,况且身份证也被她扣押了,温玲只好硬着头皮先应付眼前的工作。

  两个月后的一天,那个中年妇女来到温玲工作的饭店,跟温玲说去市区文峰路的发廊从事卖淫工作。中年妇女看见温玲不愿意,便软硬兼施,连哄带吓做温玲的思想工作。最后,温玲跟她一起来到了钦州市区文峰南路的一家发廊。当温玲来到这个店里时,发现店内有三四个跟她差不多年纪的小姐妹也在那里从事卖淫活动。那个妇女把温玲带到店里向店主交代完了之后,便一走了之,直到被警方解救,温玲再也没见过她的踪影。

  而在文峰南路这家发廊负责管理这群女孩子的是另一名40来岁的妇女,大家管她叫阿姨。温玲刚来到店里的时候,发现店里除了这个阿姨之外,还有几个陌生又凶恶的男子专门在店内看场,如果有人来闹事,他们就出来帮忙;哪位小姐不愿意去接客,他们也会出面管治。平时不能随意外出,并且有人看管着。来到了发廊,温玲她们感到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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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求救电话

  被拐女的家人向警方报案

  2011年春节前,已经离家一年整的温玲一心想回家过春节,她便跟那阿姨说这个春节想回老家过年。阿姨听了不同意,不让她回家。

  “我没有这个权力,如果要回老家,要问过我的"马仔"(指这帮男看管)同意后才能回家。”那个阿姨恶狠狠地对温玲说。

  温玲听了后很害怕。她心想,如果她一个人偷偷回家,被她的“马仔”抓回来打,就惹出大麻烦了。所以她不敢自己搭车回老家,况且身上也没有回家的钱。

  一天,温玲接待了一个男人后,她试探着向这名男子借了手机,她偷偷打电话回家里,跟家里人说,她想回家过年,这里的阿姨和看管很凶,不让她回去过年,希望家里来人接她回家。

  温玲的父亲接到失踪了一年的女儿的电话后,感到自己女儿是被人拐骗了,便向当地警方报了警。

  一封打拐协查函

  异乡少女卖淫案浮出水面

  今年2月11日,一封来自江西省高安市刑警支队发出的协查函寄到了广西钦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协查函要求钦州市警方协助高安市警方解救一拐卖妇女,案件中涉嫌被拐卖来广西钦州的少女温玲,此女现正“被扣押在钦州市文峰庄园对面一楼房内”。

  当日深夜11时20分许,解救小组按照预定解救方案迅速行动,很快在钦州市文峰南路某发廊内成功解救了江西省高安市籍被拐少女温玲,同时在文峰南路另一间发廊内解救出来自江西籍的其他11名被欺骗到钦州强迫从事卖淫的失足少女,3名涉嫌组织、强迫、容留卖淫的犯罪嫌疑人被警方依法传唤。

  当温玲被钦州警方解救出来时,就对民警说:“在那里每天都要受到他们的折磨,不做生意就会打我,然后说威胁我的话,还叫那些姐妹打我。我天天都在想着回家。有一次有一个姐妹因为向老板娘提出回家,有一个男的就过来把她拉进单独一间房打,用铁棍来打。”

  2月14日晚,温玲的父亲接到广西钦州市警方的电话后,急急忙忙从江西省高安市老家坐了20多个小时的火车赶到了广西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刑侦大队。

  民警见到温玲的父亲后,告诉他女儿被拐过来身心受到了伤害,要好一点对女儿,不要责骂她。在温玲的父亲答应不责骂女儿后,民警安排他见到了离开自己已经一年的女儿。看到父亲的突然出现,温玲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一起跳楼案

  牵出异乡少女被拐骗内幕

  2月13日晚上8时许,钦州市公安局南珠派出所接到有人在文峰南路某发廊内旁边跳楼的报案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一名受伤女子在钦州市钦南区文峰南路101号旁边的小巷子内,民警立即报请120急救中心将其送到了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治疗。

  经了解,现年18岁的受伤女子张某是江西省安远县人,她是被人以介绍工作为名哄骗到钦州市文峰南路某发廊被强迫从事卖淫活动,因逃跑从发廊的三楼小窗户跳下后受伤造成腰椎骨折。南珠派出所根据这一情况,立即组织警力对该发廊进行了查处,同时在发廊内解救了3名来自江西省被骗到广西钦州市被强迫从事卖淫的年轻女子。

  在钦州警方随后对捣毁三个卖淫窝点的询问调查中,办案民警了解到,被拐骗的16名江西籍少女都是被人以帮助找工作为由从江西省骗到广西钦州市区的发廊,然后控制其人身自由,强迫她们从事卖淫活动。

  警方在侦查中发现,这些发廊老板为了控制好手头上的“小姐”,让她们一心一意为自己赚钱,一直将她们卖淫所赚的钱全部占为己有,然后再给她们发一些所谓的“工资”,从经济上进行约束管控她们。

  据被解救的失足女子陈述,她们每次在店内按规定接一次客收取50元至100元。如果客人给多钱的话,多出的钱算是她们的小费。她们接客完之后,就要将这些钱交给那个阿姨管理,然后再按所谓的五五分成给回“小姐”她们的那份,而每做一次,那个阿姨都每人记在一个本子上面,每个月清一次账,清完账后,那些记账的本子就要销毁掉。平时,那些记账的本子都是那个阿姨负责保管。(记者 李平 通讯员 李卫 古倍桦)

  作者:李平 李卫 古倍桦 (来源:广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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