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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法草案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2月24日07:00

  中广网北京2月24日消息(记者马闯 张华杰)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昨天(23日)对车船税法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草案二审稿与初审稿相比,降低了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乘用车的税额。全国人大法律委副主任委员张柏林说:

  张柏林:1.0升(含)以下的,为60元至360元不变;将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税额幅度由草案规定的360元至660元降至300元至540元;将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税额幅度由草案规定的660元至960元降至360元至660元;对2.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额幅度相应作些微调。

  下午的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一修改表示肯定,达列力汗·马米汗委员说,草案进一步体现了车船税作为财产税的公平性,陈斯喜委员说,赞成本次会议审议修改后交付表决,方新委员说,按购买的价格加年度折旧计税,不是难事,技术上一定可以做得到。所以建议再作斟酌。草案还对游艇的适用税额作出规定,张柏林说:

  张柏林:以游艇长度作为计税依据,税额幅度为每米400元至2000元,同时,授权国务院在法定税额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额。

  贺一诚委员说:

  贺一诚:游艇是高档消费品,是奢侈品,最起码不能低于1000至2000元。

  任茂东委员建议加大对游艇的收税力度:

  任茂东:我的具体意见是,400元起征点低了一些,至少应在2000元以上。

  作者:马闯 张华杰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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