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家庭首次置业也只能买一套房 “穗十条”今起实施增从暂不纳入限购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田桂丹
今日起,广州市新版“限购令”正式落地实施:本地户籍家庭限购第三套房,符合条件外地户籍家庭限购第二套房。值得关注的是,首次置业本地户籍家庭也只允许买一套房。而此前曾被明确要进行限购的增城从化两地,则出人意料地未被纳入正式出台文件的限购范围。
除了限购政策,市政府发布的“穗十条”还包括信贷、税收等方面,其中,今年广州用于建保障房的土地出让净收益中的提取比例从目前的10%提高至13%。
重点解读
本地家庭只能新购一套房
近期牵动广州楼市神经的新“国八条”落地细则,终于敲定于今日起正式实施。据新版“限购令”文件明确,在一定时期内,本地户籍家庭限购第三套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第二套房。
疑问:新政文件中表示,新版“限购令”正式实施后,去年10月15日颁布的“旧版”限购令同时废止。也是否意味着,本地户籍的首次置业家庭,可以购买两套房呢?而受限与“旧版”限购令的两套小户型打通做大户型的房源,也可以松绑?
解答: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昨日明确,首次置业本地户籍家庭,也只能新购一套房。也就是说,期待借新版“限购令”重出江湖的两套小户型打通做大户型的房源,依然受限。据了解,这部分拼户型房源主要位于增城、从化、花都和萝岗等外围区域。
明确允许“卖一买一”换购
限购令中备受关注的问题,还包括要换房家庭如果将手上的小户型卖掉,换成大户型单位是否可不被限购。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购买房产时,只要在广州市个人住房登记系统中房产套数符合规定,就不被限购,间接明确了允许“卖一买一”原则。
疑问:此次限购明确可“卖一买一”原则,这是否会成为短期炒房者利用的工具?此外,假设陈先生是外地户籍,他想在广州买第二套房,能否将房产赠与给外地父母。这样,他名下就没有房产了,是否就可以再买房?
解答: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虽然限购套数认定上可以“卖一买一”,但如果购房者使用到银行按揭贷款,就是按照“认房又认贷”进行套数计算。根据目前政策规定,银行对第三套房进行限贷,因此,主要利用银行信贷进行杠杆操作购房的短期炒家,也无法进行购房。
对于能否房产转赠父母再买房的问题,房管局人士表示,赠与同等于转让。也就是说,如果父母是外地户口同样要受到“限购令”约束,不能提供纳税证明等资料就不能接受赠与。有业界人士支招,如果父母是本地户籍且名下房产未达到限购套数2套标准,则可以进行赠与操作。
增城从化暂不限购是利好
在新版“限购令”制定过程中曾被明确要限购的增城从化两地,此次并未纳入正式出台文件的限购范围。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增城从化属于广州的代管县级市,因此限购发布权在于两地政府。按照规定,3月底前增城从化政府要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意见,届时,两地是否限购将可正式明确。
疑问:增城从化没有列入限购范围,对广州中心区楼市而言是喜是忧?
解答:增城从化不纳入限购,房地产业界人士认为,对广州楼市是利好。合富置业首席分析师龙斌指出,如果将从化增城纳入限购,可能引起一系列的负面作用,中心区楼价高,供应少,本来是很有必要将一些需求引向外围区域,以便缓解中心区域需求过于集中的问题。如果从化和增城限购,在只能新购买一套的条件下,成熟的中心区将可能是很多购房人唯一的选择。也就是说,从化、增城限购将逼使众多本来外溢的需求重新流回中心区,加大中心区域供求矛盾,加大中心区和整个市场楼价上行压力。
条文摘要
保障房建设资金比例提高
广州市政府发布的“穗十条”中,除了最受关注的限购令外,还包括了信贷、税收等各方面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其中,保障房的建设资金和建设用地进一步进行保证。今年广州市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在土地出让净收益中的提取比例从目前的10%提高至13%,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土地出让收入溢价部分阶梯累进提取机制。
在部分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和“三旧”改造用地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建设保障性住房,优先安置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
此外,对可能出现高地价的商品住宅用地,可以及时调整土地公开出让方式,采取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限房价、限套型,竞地价、竞配建”,或综合招标等公开出让方式确定受让人。
业界人士认为,此次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建保障房比例提高,对资金短缺有所缓解。
开发商串通骗购将被追责
限购时限内,购房人须在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中签名具结已知悉并执行广州市住房限购政策,境内居民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应通过查验购房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对购房人的《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进行核实。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立即与其解除买卖合同;经纪机构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通知并协助售房人与其解除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与购房人串通、骗购住房的,要追究责任,并予以曝光。
高层次人才购房需有效证明
根据新政,如果是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就可以不受纳税证明年限限制,可直接进行购房。那么,如何界定是高层次人才呢?
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买方为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的,须提供广州市委组织部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屋登记,并将其行为通报相关贷款机构。
境外个人工作超1年可购房
买方为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须提供在本市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书面具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并承诺在境内无其他住房;港澳台居民和华侨须提供在本市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书面具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并承诺在境内无其他住房。
堵绝二手房“阴阳合同”
财政、国土房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和网络交易平台,强化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坚决堵塞通过“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3月底前公布今年房价目标
广州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综合研究确定本市今年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