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6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当局“法务部”行政执行署25日公布禁奢大户名单,有32名大户滞欠千万元(新台币,下同)税款,鼓励民众检举大户的奢华生活,打击欠税大户不尽纳税义务的行为。
执行署25日晚间公告检举奢华名单,有30案、32名欠税大户,滞欠大笔税款或罚锾不缴,鼓励民众踊跃检举大户的奢华生活,例如吃鱼翅、买精品、住豪宅、开名车等。
执行署表示,若民众检举属实,经执行官发出禁止命令,检举人可获得1万至3万元;如能证明大户违反禁止命令且被法院裁定管收,检举人可获3万至10万元;若搜证数据取得特别困难、或对执行程序有特殊贡献,最高可领到20万元。
岛内“禁奢条款”中明定,民众如果积欠行政执行处债务却奢华度日,行政执行署可依职权核发各种禁令;而遭核发禁奢命令者,将不得搭乘出租车或高铁等高价交通工具、禁止单笔2000元以上的消费、禁止到夜店、KTV消费、禁止买卖股票、基金及投资黄金。
(责任编辑:黄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