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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案引案中案 老总逃税80万行贿600万摆平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1年02月26日13:22

  博士老总逃税80万 花600万行贿“铲事”

  黄光裕案牵出案中案———

  本报讯 国美原董事局主席黄光裕案发后,牵出了北京市国税局多名官员受贿窝案,而经上述国税蛀虫检举揭发,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姚某曾向国税局3名官员行贿600多万元。昨天,姚某和被告单位在海淀法院出庭受审。富有戏剧性的是姚某的公司逃税只有80多万元,却花费600多万元向国税局官员行贿“铲事”。

  下午2点,一直在取保候审身穿便装的一男一女被带上法庭。现年48岁的姚某是中科院的博士,而昨天代表行贿公司出庭受审的姚女士既是被告单位的副总,又是被告人姚某的妻子。

  据指控,2005年至2006年间,被告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姚某在北京市国税局对被告单位进行税务稽查期间,为谋取减轻处罚等不正当利益,向税务人员梁敏进(已判)、梁丛林(已判)、凌伟(已判)等三人行贿611万余元。

  对上述指控,姚某表示认罪。

  据姚某供述,2004年,该公司客户部主管提出离职。这位主管离职后自己成立了一家公司和正普公司成为竞争对手,并向公安和税务机关举报正普公司存在逃税行为。北京市国税局稽查部门开始对正普公司进行调查,负责调查的是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的梁丛林和凌伟。这期间有传言说正普公司的逃税问题,引起了公安部和国税总局的重视,姚某非常害怕。

  为了“摆平”公司的逃税问题,姚某找到其在海淀区国税局工作的老乡梁敏进帮忙。通过梁敏进的介绍,姚某和梁丛林、凌伟见了面。梁丛林吓唬姚某说:“你这事说大就大,说小就小。说大不仅要罚款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被判刑,说小补交点税款就没事了。”姚某听了更加害怕。姚某对梁丛林等说:“你们要是帮正普公司过了这关,真是救了我的命了。”姚某同时对三位税官表示“不会让你们白干”。

  姚某口供称,其知道公司存在逃税问题,但是也没算过到底偷逃了多少税款。后经梁丛林等帮忙,正普公司补交了120万元税款度过了危机。事成之后他计划花100万元答谢三位税官。没想到他问中间人海淀国税局的梁敏进要给梁丛林和凌伟多少钱时,梁敏进说的数让他“大吃一惊”。梁敏进说:“怎么也得四五百万吧!”

  姚某心里说这帮人真够黑的,嘴里却说:“那给400万还是500万呀?”梁敏进道:“你自己看着办。”最终姚某开车到梁敏进家送去500万元现金,让他转交给梁丛林和凌伟,又给了梁敏进本人100万元好处费。梁敏进没有任何推辞就收下了几大捆现金。后梁敏进和梁丛林、凌伟三人平分了600万元巨款。

  此外,2005年8月4日,姚某还向梁敏进行贿捷达轿车一辆,该车被登记在梁敏进妻子的名下。2005年9、10月份,梁丛林到哈尔滨出差时赌博输了钱,梁丛林从哈尔滨给姚某打电话索要10000元赌资。

  姚某在法庭上表示认罪之外,一直称600万元行贿款都是三名税官索要的,而不是他主动给的。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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