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上加强源头治理才能有效避免重复上访。图为坪山新区信访办和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在信访大厅接待上访民工。(资料图片) |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周元春)不同的上访人,因为遭遇同样的问题上访,这样的事屡见不鲜。为此,在分组审议《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草案)》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能否加强源头上治理,避免同类上访问题不断发生。
立法首先要保护百姓合法表达诉求的权益
在分组审议时,多位委员认为信访立法,应该体现对百姓上访的保护。常巨平委员表示,信访条例首先是保护百姓合法表达诉求的权益,不要一开始就把信访人设在我们的对立面。他认为,信访条例应该是疏而不是堵。黄亚英委员也提出,立法的理念应该是保护信访而不是限制信访。“要明确权利人是信访者,而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和部门。”有委员提出,立法要为百姓表达诉求提供畅通的渠道,而不是给部门提供很多推诿的借口。还有委员提出,对上访人提出的限制要谨慎。
但是,保护百姓合法表达诉求的权益,也不等于是无限制地扩大信访的作用。叶青委员认为,信访条例起到的应该是正向的规范作用,不能让百姓认为,信访将来是包打天下的,甚至可以代替法律解决问题。多位委员指出,立法应当纠正百姓“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引导信访人依靠法律途径来根本解决问题。委员们也建议,要为信访人提供更多的法律援助服务,以及探讨在信访机构中设立一个简易法庭就地解决信访案件,真正方便信访人员循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加强源头治理避免同类上访问题不断产生
长期工作在信访一线的信访工作者都会有一个感受——很多不同的信访者,都是因为同样的事情而上访。针对这一现象,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谭国箱指出,信访条例应该有深圳特色,在重大问题要有突破。他建议,在立法上加强源头治理,通过信访完善有关政策和法规,避免同类问题的不断产生而导致新的信访者出现,比如拆迁、土地问题等。“如果发现同样的问题今天有人上访,明天有人上访,今年有人上访,明年还有人上访,那么信访机关有权责成有关部门限期制定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对同类问题予以全部解决。如果能对信访情况进行归纳,从政策层面解决,相信信访量将会大大减少。”谭国箱说。
建立信访数据库杜绝缠访
在分组审议时,多位委员建议,各级部门应该建立上访数据库,将上访者及上访事件、处理情况全部入库,并实现共享。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庄创裕委员表示,实际上,很多信访资料各级部门都定期上报,但是却没有相关部归纳集结成库,实际上是一种资源未能很好的利用。他认为,建立起信访资料库后,各级部门能迅速掌握上访者是否有“前科”,这样也就能避免重复上访和处理,也可以避免缠访了。
黄亚英委员也建议,建立起信访信息共享制度后,可公开无理取闹上访者、缠访者,对其进行舆论监督,从而让信访制度真正为需要的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