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富翁面临遗产向第二代转移 蔡继明委员认为
推出遗产税是时候了
参加政协会的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此次带来了10个提案,涉及教育、税收以及房地产等方面。针对社会收入差距问题,蔡继明表示,如果不适时及时推出遗产税,就会把这一代形成的不平等收入遗传给下一代。
收入差距过大应推出遗产税
蔡继明说,我国高收入阶层和低收入阶层差距过大,特别是亿万富翁增长速度据说在亚太也是最快的,我们进入全球排行榜的富翁人数大概仅次于美国,他们占有全国财产的比例也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在改革开放30年之后,第一代富翁都已经面临着把他们的遗产向第二代转移,在这个时候如果不适时及时推出遗产税,就会把这一代形成的不平等收入遗传给下一代。我们鼓励每一代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发财致富成为亿万富翁,但是这种不平等代代相传是不公平的。
个税起征点调到4000元较合适
蔡继明说,近年来国家已经两次提高个税起征点:2006年1月1日,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3月1日,再次提高到2000元。当前,物价不断上涨,百姓维持基本生活的费用也发生了变化。如果个税起征点提高,中低收入人群的手头就能更宽裕些,有利于提高他们的消费能力,也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
蔡继明认为,个税起征点调至4000元较为合适。“最早个税起征点是800元,而当时的平均工资是40元,当时起征点是平均工资的20倍。我们现在的个税起征点是2000元,如果提高到4000元,最多也就是平均工资的一两倍,我认为提到4000元也不算高。”
蔡继明说,个税起征点还涉及到一个各地区的差异问题。例如,4000元在北京可能只能解决温饱问题,但放在中西部就不一样了,因此个税起征点是不是应该定一个最低点,或者一个基准点后,各地有一个差别,这也是值得考虑的。
房产税遏制投机投资需求
蔡继明说,房产税对遏制投机、投资需求是有作用的,也为地方政府提供了稳定的税源,有助于地方政府改变过去依赖土地财政,特别是通过征地,低价征收农民的土地高价转让,这种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但是有了物业税、房产税,就会改变地方政府的经济方式,节约使用土地,集约使用土地,改善服务,特别是公共服务、基础服务质量。本报记者 龙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