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买房子,许多人都把眼睛盯在了《房产证》和《契证》上,买到房子后,购房者最关注的是何时能够拿上《房产证》,对《土地证》的了解则十分有限。
日前,在青岛某小区,由于《土地证》过期,整个小区所有房产均无法交易,银行也拒绝为其办理抵押贷款。在上海,部分房屋也因《土地证》即将到期而出现房价大幅下降的现象。类似的情况在我国的其他地区也很普遍。以沈阳为例,经过调查,沈阳有六成受访者手中仅有《房产证》和《契证》,并没有《土地证》。绝大多数受访者也不知道《土地证》是干什么用的。
进入2000年以后,我们对国有土地的监管规程日趋完善,对开发商在拿地时的审批和对《土地证》的管理也越来越严格。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理论上说,购房者有了《房产证》却没有《土地证》,就是产权不完整。在买房子的时候,很多购房者都会问“这套房是哪一年开发的”,因为大家都知道,按照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土地是有规定的使用年限的。而《土地证》的作用正在于此,因为它明确地标明了商品房开发时间和土地使用年限。
没有《土地证》虽不影响房产交易,但《土地证》到期可能影响房价。同时,如果没有《土地证》,业主家的房产就像是空中楼阁一样,按照法律来讲,一旦国家对土地进行拆迁,势必会影响业主的拆迁补偿。
土地登记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是国土部门依申请人提出土地登记申请而受理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的行为。按照工作流程,房产开发商在拿地时,需要办理一个"大土地证",也就是一整片土地的使用权。开发商在拿地时就已经定下了国有土地出让年限,只有在开发商提供了具体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分栋分户清册等资料之后,国土部门才能按照这些数据来进行分户分割。
换言之,只有整片地全部开发完,居民才有可能拿到分户的《土地证》,因此会出现部分业主房产购置了多年以后才下《土地证》的情况。
综上所述,《土地证》与《房产证》对业主来说都很重要,但目前两证是分别核发,百姓办证须分别掏钱。两证在概念上,也易让百姓混淆,从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建议两证能否合并为一证(由各地的土地和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核管)。这样一来,即能降低行政成本,又能方便百姓,同时减少百姓的一项费用,于公于私都有好处。(人民网记者 刘文波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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