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派记者 张远帆
早报讯 “那些利用儿童乞讨的人,丧尽天良!” 全国人大代表、民进杭州市副主委、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肾内科主任王鸣,向大会提交了“关于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积极救助乞讨儿童的建议”。王鸣说,在中国,拐卖儿童的案件屡屡发生,每年都有数千家庭成为受害者。还有人利用儿童行乞“致富”。政府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更严厉的手段,打击拐卖儿童牟利,并积极发动全社会力量,救助流浪乞讨儿童,让孩子们享受幸福童年。
利用儿童乞讨是恶行
王鸣说,据他了解,目前流散在各地的乞讨儿童,一类是被人拐卖,人贩子利用孩子博取同情从中牟利,有时会将孩子伤害致残;另一类是家境确实贫苦,由家人带领出来行乞。
《刑法》第262条设有“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9年7月31日,公安部等5部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虐待和故意伤害流浪未成年人,以及拐卖、拐骗、组织、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牟利或组织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和团伙,认定是被拐卖、拐骗的未成年人,要立即解救,尽快送返其监护人身边。迄今为止,我国已开展5次全国“打拐”专项行动。
今年年初,关于流浪乞讨儿童的问题通过网络传播,引起公众和公安部门的高度关注。王鸣说,救助乞讨儿童,打击拐卖儿童的恶行是公民应尽的职责,全社会应当行动起来。
严厉打拐,抬高违法成本
王鸣说,目前,拐卖犯罪的职业化特征越来越明显,出现了集团化的趋势,危害相当大,而且多数拐卖行为是跨区域大范围流窜作案。各地公安部门应通力合作,充分依靠群众的力量,认真调查处理,最大程度上降低拐卖犯罪对社会的危害,严厉打击隐藏于乞讨儿童身后的刑事犯罪行为。
对网友们发起的打拐行动,王鸣建议有关部门正确引导,由公安机关牵头,发动社会力量,创建一个公开的数据库,搜集被拐卖人口的信息,并将流浪乞讨儿童的性别、年龄、发现地点等信息整理归类、及时更新,便于失踪儿童家长和社会公众查找。同时通过技术手段,将网友或者志愿者拍摄的照片与系统内的照片进行比对,及时发现相似人员,迅速、有效地确定救助儿童的身份,实施解救工作。
对因贫失学、外出流浪乞讨的孩子,地方政府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贫困家庭救助,保障家庭困难儿童基本生活条件。同时,当前有必要修改监护制度,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监护人带儿童乞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