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法制日报

治安费不收为好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3月13日11:08
  在一些收取治安管理费的地方,群众往往把“治安费”解读为“保护费”,尽管这样的理解有些偏颇,让人听着不那么顺耳,可也充分说明公众对收取“治安费”的疑虑和不满。

  近年来,已经有不少地方顺应民意相继取消了向群众收取“治安费”,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们的经济负担,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而且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并没有因为取消“治安费”而停滞不前。由此可见,“治安费”在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方面并非不可缺少,更别说“治安费”能够起什么决定性的作用了。

  不可否认,一些基层治安管理部门都面临着办公经费紧张和办公设备落后、办公用房破旧、拥挤等一系列问题,甚至有的单位负债累累,严重影响和阻碍了治安工作的正常运转。但是,这些都不是可以随意收取“治安费”的理由,收取“治安费”需要法律支持,不然,仅凭那些部门性文件收取“治安费”就是增加群众负担的“乱作为”。

  (河南省宝丰县公安交警大队 范军朝)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