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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侵私隐投诉去年逾千宗 以银行财务机构居多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3月16日13:40
蒋任宏说,去年共接获1,179宗投诉,按年急升18%。香港文汇报记者潘达文 摄

  中新网3月16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八达通出售客户个人资料事件后,市民更重视个人私隐。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去年共接获1,179宗投诉,按年急升18%,投诉主要涉及私营机构,达912宗,当中以银行及财务机构占多数,其次则为电讯公司。

  公署也总结过去12年曾转介予警方考虑检控的个案,发现74宗转介个案中,只有9宗被定罪。私隐专员蒋任宏指出,过去成功检控的个案偏低,主要原因是未能掌握到足够证据,公署未来将与律政司及警方加强合作,提升员工调查及搜证的技巧。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昨发表2010年工作报告,去年共接获1,179宗投诉,当中912宗投诉涉及私营机构、160宗为公营机构,其余107宗则投诉个别人士。报告指出,被投诉的私营机构中,以财务机构占多数达226宗,其次则为电讯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保险业和教育服务。

  投诉个案中,有523宗的投诉指个人数据遭未经同意使用,其次有480宗为收集数据及目的,以及157宗则涉及使用个人数据作直接促销,该类投诉个案更按年急增117%。私隐专员蒋任宏解释,有关涉及直接促销的投诉大幅飙升,相信是企业利用电话直接促销成本低,加上电话应用方便有关。

  他又说,去年有4类投诉个案十分普遍,包括有投诉人指电讯公司将未能准时缴交电话费的客户数据转交收数公司,担心个人资料未经同意转予第3者;大厦管理公司将僭建单位的住客数据以通告形式张贴等。

  公署去年完成1,076宗调查,将12宗涉及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规定的个案转介予警方考虑检控,当中只有1宗个案因违反第34条(1)(ii)及64 (10)条,被法庭在今年2月定罪及判罚款5,000元;7宗没有检控,其余4宗仍在跟进。该宗被定罪的个案涉及电话促销,投诉人纵然已拒绝某电话促销公司的来电促销,惟情况依旧。

  公署去年亦曾向215宗个案的的被投诉数据使用者提出警告、劝喻或建议;另发出10个执行通知,指令有关数据使用者采取指明步骤,纠正违反行为。

  蒋任宏表示,自1998年至去年12月,公署共将74宗个案转交警方,当中56宗个案件涉及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规定。但56宗个案中,只有13宗于裁判法院提堂,其中9宗被定罪,4宗获判无罪。他指出,数字反映违例个案检控成功率偏低。有见及此,公署前日与律政司高层及警方曾召开会议,检讨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而未能成功被检控的个案,彼此交流经验及检讨调查技巧,盼提高日后检控的成功率。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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