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宏、通讯员康喻强)“毕业三年内的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申请设立注册资本2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时,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记者3月28日获悉,沈阳市工商局出台22项措施,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国企改制允许以净资产出资 为支持国有企业整体改制重组,允许公司注册资本中货币出资比例低于30%,允许以净资产出资。进一步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有3个以上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2000万元以上的可登记为企业集团。其中现代服务业、涉农企业和拥有驰名商标的企业,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且有2个以上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1000万元以上即登记为企业集团。延长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公司无违法行为,因遇到不可抗力、政府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导致出资到位困难的,依其公司全体股东申请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允许其延长出资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允许“一址多企” 放宽企业经营范围限制,允许分公司经营范围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需要前置审批的,只由分公司办理。放宽法定代表人资格限制,对无投资关系的外籍和持中国护照的境外人士,允许担任内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放宽外资投资企业出资人条件限制,只要外方出具代为出资委托书和协议,经外汇管理部门确认,允许外资企业的外方股东委托他人代为出资。放宽公司经营期限,允许经营期限申请登记为永久,取消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允许“一址多企”,对信息、咨询、电子商务和股权投资及管理等企业,一个地址可登记为多家企业住所,允许分支机构与主体企业在同一地址登记注册。(下转A2版)
作者:吴宏 康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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