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4月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王兴夏 通讯员 小珑 赐福)攸县29岁的李权,妻子怀孕在身,就要做父亲的他,听说株洲有个饭店转让,便带4万多元钱去接手,结果饭店还没到手,本钱却都输掉了。于是,他找岳父借钱。岳父执意要当着女儿的面给钱。他怕赌博输钱的事情激怒怀孕的妻子,便在途中杀死岳父并沉尸水库。昨天,参与办案的检察干警披露了此案的很多细节。
2011年年初,久未下大雨,攸县酒埠江水库水位下降。3月21日,几只家狗叼咬着骨头在堤坝上打闹,当地一渔民经过时,发现异常,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经公安人员侦查确定,死者王某正是2010年底报案中的失踪人口。
案发第二天,警方即锁定犯罪嫌疑人是王某的女婿李权。李权是攸县黄丰桥镇人,29岁,没有固定职业。
因案情重大,攸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经检察长批准,应邀提前介入了此案,帮助固定证据,提高了审查逮捕的效率。3月31日,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李权批准逮捕。
2010年11月15日,李权骑着摩托车到岳父家借钱,称去株洲开饭店。16日7时许,岳父王某带着李权到网岭镇信用社取钱,将取出来的4.5万元现金和自己身上的2000元现金一起放在李权的棕色挎包内,将挎包挂在自己肩上,然后按约定跟李权一起去黄丰桥镇看自己的女儿。
途中,王提出这钱可以借给李权,但一定要当着自己女儿的面才给。李权骑着摩托车带着王往黄丰桥方向行驶,在途经酒埠江水库时,李权便对岳父说:“这里风景还不错,你下来走走,我们看看风景再赶路。”王便背着挎包到水库岸边散步,李将车停好后也来到王的身边,提出现在就将钱给自己,并不要告诉其妻子(王的女儿)。王听后很生气,执意要等见了女儿后,才能当面将钱交给李权,并让李权将借钱的真实原因告诉女儿。李听后,怕自己惹的祸无法收场,便在地上捡了一块石头,趁王不备,朝其头顶部猛砸一下,王当场就晕倒在地。李未罢手,接着又朝王的头部猛砸三下。在确定王已无呼吸后,李将王身上的挎包取下,并在附近找了一张草席将王的尸体掩藏好后离开现场。到当地的镇中心,买了一床棉絮和一块塑料布。傍晚6点多,他再次前往案发现场,到了后,用棉絮将尸体包裹,找来约60斤的石头放在棉絮上,再用塑料布在外层包裹严实。随后,他借助岸边的竹排将王的尸体沉入水中。
李权回到家中后,装作若无其事。作案后的第三天,他跟家人说自己要外出做生意,于是开始他的逃亡生涯。
在逃亡的一百余天里,李权北上沈阳,南下广东,在逃亡路上,他也开始学习反侦查知识,听说手机会被跟踪,就经常变换手机号码。怕被追问不归家的原因,他不敢给妻子打电话。实在牵挂家人时,也只能给妹妹打个电话,且每次时间不会超过两分钟。后来,就连妹妹出嫁、自己的孩子出生,他都不敢回家探望。
因为极度害怕,李权不敢找工作,白天都是躲在临时租住的处所,空虚寂寞了,就选在晚上出门,找个僻静的网吧上网解闷。可是网络没有给他保护,3月22日,公安机关通过侦查手段,在茶陵县将其抓获。归案时,李权带在身上的4.7万元现金只剩下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