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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规定“市长信箱”须在5日内反馈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4月07日10:19
  新华网南京4月7日专电(记者刘巍巍)市长信箱中的来信要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不得向来信人作推诿性的答复,对处理不彻底的重复来信,要提高办理层级。记者7日从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获悉,该市将进一步加强对市长信箱的监管,定期对市长信箱办理情况进行抽查。

  南京市规定,市长信箱信件回复要及时准确,办理情况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对紧急、特殊事项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立即办理,及时上报;对办理难度大、不能如期办结的,对交办有疑义、需要调整承办单位的,应及早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提出申请,不得向来信人作推诿性的答复。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还将定期对市长信箱办理情况进行抽查,特别是对群众的投诉件和反馈的不满意件进行重点督查并予以通报。

  南京市市长信箱自开办以来,受理了大量群众来信,及时解决了一批市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但随着市民来信的增多,出现了少数单位办理不认真,办理质量不高,甚至在答复中产生了不该有的差错,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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