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晓锋通讯员林玥许樱近日,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跟踪民事督促起诉案件,依法启动民事督促起诉程序,追回农综有偿贷款280多万元。
2010年,文昌市检察院干警在走访中发现,该市两家食品公司向文昌市财政局申请的农综贷款逾期未还,金额分别达500万元和130万元。该院立即启动民事督促起诉程序,向文昌市财政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和民事督促起诉书,要求其及时催追两公司的欠款。
今年,在发现两公司仍未偿还全部欠款后,文昌市检察院及时督促财政局加大催收力度。在文昌市财政局催缴下,上述两家公司还清了所欠的贷款共计282.44万元。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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