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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文库拷问互联网立法 不指望企业流道德血液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4月11日12:04


  这个春天,一股“声讨百度”的浪潮如平地惊雷,震动了整个互联网。

  表面看去,这是一群文弱书生与江湖大佬的对决,但纠纷背后,引发的却是两个产业之间的利益碰撞——对于多数文化工作者,在互联网无往不利的时代,选择成为沉默的鱼肉还是揭竿而起的义士,已然是个问题。而对于中国互联网草莽江湖的最大渔利者百度而言,“文库纠纷”表面上是知识产权的冲突,背后则代表着数字出版对传统出版的逆袭。

  浪子回头的百度,其终极意义其实不是一个公司的进步,而是整个互联网时代清洗“原罪”的契机。在众人的注视下,一个产业链如何重新整合的新话题,正等待被重新拾起

  作家与首富的战争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杨梅菊发自北京 中国首富李彦宏的噩梦,从3月15日开始。

  这一天,贾平凹、韩寒等50位作家公开发布《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指责百度文库“偷走了我们的作品,偷走了我们的权利,偷走了我们的财物,把百度文库变成了一个贼赃市场”。两天后,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加入“战团”,公开声援文学界维权的呼吁和行动。

  一纸檄文,使得百度再次陷入侵权的舆论漩涡。

  而从3月15日到4月初,半个多月的拉锯战,双方态势与气焰的此消彼长,成为两个群体之间的连环绝杀。众作家同仇敌忾,意气决然,而百度则从傲然到最终致歉并决意删除侵权文档。无论是针对百度文库的作家平台,还是努力去找音乐著作权协会对于词曲版权进行合作,谢天谢地,百度终于开始了一系列的革命性措施。

  遗憾的是,这并非一个行业的革命,正如这场纠纷最终没有演变成为两个行业之间的较量与清算。或者说,百度与作家们的战争已然结束,但对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探索乃至文化行业与互联网行业共建双赢的讨论,才刚刚开始。

  一场持久战

  此番对百度的讨伐,可谓一场持久战乃至心理战。

  檄文发出,百度和往常一样未予理会。大约10天后,才答应“见面谈谈”。于是,由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出版人沈浩波等六人作为谈判代表,与百度公司代表见面。

  谈判双方,各执一词,一方不承认侵权,一方不愿让步,终于谈崩。

  于是,众作家中的愣头青韩寒再次出面。3月25日,韩寒在新浪博客发表长篇博文,公开炮轰百度。在题为《为了食油,声讨百度》的博文中,韩寒说:“百度宣称,互联网的精神就是免费和共享,对于这点,我很不这么觉得。我认为,互联网的精神是自由和传播,并不是免费和共享。”

  次日百度副总裁朱光公开回应,所谓百度文库,不过是用户自主上传的一个“公共分享平台”而已。百度并未“出版”任何作品,上传与下载,全是用户自主行为,所以,谈不上侵权。

  很快,韩寒在名为《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的博文中,大谈中国作家的可怜收入和尴尬处境。两篇博文,一硬一软,仿佛两颗重磅炸弹,引起网民强烈反响。其他作家也乘势而上,奋起手中之笔,全力讨伐,一时间炮声隆隆,好不热闹。

  重压之下,百度终于表态。3月27日,百度发表声明,就“伤害了一些作家的感情表示抱歉”,并表示,3天之内,“彻底处理文库中文学作品类侵权文档”。第二天,李彦宏也公开表态称“百度非常重视此问题”,并表示,如果管不好“就关掉”。

  百度文库被诉史

  事实上,这已不是百度文库面临的第一次“声讨”。自这个平台诞生之日起,围绕侵权、盗版、伤害作者利益的争议就从未停歇。

  百度文库正式成立于2009年12月。2009年11月,百度推出了百度知道“文档分享平台”。当年12月,这一平台正式更名为“百度文库”。

  百度文库自称的运行机制是:用户可以在线阅读和下载多个领域的资料;平台所累积的文档,均来自热心用户上传;百度自身不编辑或修改用户上传的文档内容。

  基于这样的机制,大量的文学作品以网友的名义被上传到百度文库的平台之中。根据百度文库的统计数据显示,该平台文档拥有量一度达到近2000万份。据中国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说,其中文学作品大概在10%左右,其中很多上传作品都没有取得作者的授权就能免费下载。

  “我们不责怪那些自发上传的朋友,只谴责百度公司的邪恶平台。”慕容雪村在声讨书中写道。

  就在百度文库正式成立之后的1个月,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与盛大文学召开联合发布会指责百度文库侵权,盛大文学就旗下5部网络小说向百度提起诉讼。

  2010年11月,盛大文学CEO侯小强开始在微博上炮轰百度文库,并表示“百度文库不死,中国原创文学必亡”。与此同时,作家陆琪征得上百位作者联合署名,呼吁成立行业维权组织。

  2010年12月9日,文著协、盛大文学与磨铁图书公司共同发布了《针对百度文库侵权盗版的联合声明》。到今年的3月15日,慕容雪村联合近50名作家发布联合声明,再次声讨百度文库的侵权行为。

  在张洪波看来,百度之所以能够规避自己侵权的风险,还有赖于“网络避风港原则”,即《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规定:网络存储及搜索提供商在接到权利人申请通知后,断开侵权的相关链接,即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陈乃蔚教授也认为,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等国际法律公约,未经著作人许可,提供网络平台供他人上传、阅读、下载,无论是网络平台提供者还是上传者,都涉嫌侵权。

  与此同时,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科院等院校的贺卫方、张卫平、甘功仁、刘仁文、阮齐林等15名法律专家,公开发表了1300余字的《就百度公司及其负责人涉嫌侵犯著作权应依法追究责任的声援书》。声援书认为:百度公司及其负责人在其运营的、包括百度文库在内的网站中,利用他人上传的大量侵权作品,增加自身流量及广告收益的行为,已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之侵犯著作权罪,属单位犯罪,且情节特别严重,百度公司及其负责人应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是情感,也是利益

  “此次作家们与百度的侵权纠纷中,双方都强调是为了读者,但争议背后的实质是利益争夺。”业内相关人士表示。而据江西高校出版社发行部邵碧玉透露,百度文库的文档免费分享模式严重影响到出版商、作家的切身利益。以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的《苏共亡党十年祭》为例,这本定价22元的书,截止到3月26日,已在百度文库上被浏览1591次,下载393次。“这给出版社带来的市场损失折半算也在10万元左右,且还未把电子版权转让款计算在内。这还只是普通书籍的市场损失,畅销书的损失比这不知要大多少。”

  此前,侯小强也曾表示,百度盗版给盛大带来的损失一年超过10亿元。

  “百度方面否认侵权,是不想把嘴里的美食吐出去。”张洪波说,“问题的症结就在于百度公司能不能有效平衡各方利益,百度文库文档分享模式只兼顾到网站、读者的利益,却把版权人的利益排除在外,这种商业模式是在钻法律空子,是不能长久维持下去的。”

  正如作家王海鸰在微博中所说:“百度向遭盗作家致歉中说是伤害了作家的感情,伤害的明明是利益嘛!正是这用心缜密的措词让我瞬间深刻理解了同行们的愤怒。”

  传统作家,网络维权

  事实上,此次讨伐百度能在法律之外取得进展,众作家与音乐界人士的维权意识起到关键作用。而说来有趣,正是互联网时代“逼迫”一群曾经“不食人间烟火”的作家们奋起抵抗。

  王海鸰就举出一例。在下部队生活去酒泉卫星发射中心时,有人拿叠网上打印的《中国式离婚》(全本)请王海鸰签名,她签了,她想,沙漠里购书困难。那书22元,王海鸰拿12%版税,卖出一本可得2.64元。

  张洪波也介绍,在当初组织50位作家发表公开信时,没有任何一个传统出版业的代表站出来说要加入。

  “我认为可能是由于转企改制的时候,一些传统出版业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和严重性。”张洪波希望作家能关注和重视自己作品的网络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并对侵权盗版行为进行维护。

  “百度文库模式的存在,对公众的版权意识是一种错误的教育。”事实上,可能仍有许多人不了解网络侵权的危害,也并不了解网络文学盗版的灰色产业链条。

  中国作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张抗抗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了《坚决遏制对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的建议》的提案。该提案中就分析了这条灰色产业链的运作过程:首先,专业盗版网站通过技术手段,获取成熟的文学网站每日更新的正版内容,原创作品上传更新后5-10分钟即可被疯狂盗播。然后盗版网站以“搜索引擎”为推广途径,大肆赚取网络流量;再以 “广告联盟”为盈利途径,赚取巨额广告收入,而搜索引擎、广告联盟则与盗版网站按照一定比例共享“收益”。

  在这条灰色产业链的扩张下,整个图书行业都将受到巨大影响,而每个人都将有自己的担忧。

  百度改错,产业进步吗

  中国互联网在懵懂的起步中,曾经给百度一个无比宽松的生长土壤。更为悲哀的是,在互联网发展并不十分成熟的当初,初进入中国的谷歌公司那些“不作恶”的信条,一度成为本土互联网界的笑柄。

  大概没有人能够忘记,谷歌进入中国本土初期,就奉行搜索结果应该客观公正。但是百度在2009年“凤巢广告系统”未出台时,一直奉行完全的“竞价排名”。而据前谷歌高管说,对于谷歌公司一直推广的“非竞价排名系统”,网民根本就听不懂,甚至记者也不感兴趣。就在这样的环境下,百度迅速得到市场份额和广告收入。一直到2008年,随着网民数量的增加,以及网民互联网认知的增加,“竞价排名风波”才促使百度推出改进的广告系统。

  而有关百度的MP3音乐盗版链接问题,业界也是处于一种无能为力的状态。2005年6月,国际唱片协会首次以百度MP3侵权为由,将百度告上法庭,最终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处国际唱片协会败诉。2008年2月,国际唱片协会再度将百度告上法庭,仍然以败诉收场。百度的理由是提供了互联网上的链接,而非存储在自己的服务器上。因此,百度得以利用众多侵权音乐网站的链接呈现,一次又一次地获得了巨大的流量。尽管百度曾经输掉了与音著协的官司,由于影响力小,罚金微不足道,也很快成为了互联网信息海洋中的一滴水。

  可以说,在网络并未像今天如此发达的时代,互联网公司依靠宽松的环境以及民众模糊的认识,滋生不道德的盈利模式并不奇怪。但随着时代的向前,一个习惯于在商业王国的灰色地带里游走的企业,是时候停下来面对顽疾,并给予网民一个诚实的交代。

  百度在时代潮流中做出的变革,是被动还是主动?著名IT评论人洪波认为,“在这个时代,如何定义版权,如何重新发现价值、分割利益,需要各方共同努力。这不仅是一个法律判断或者道德审判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次彻底的产业变革,不管你正视它还是忽视它,过去永远地过去了,你回不去了。”

  而我们也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即使没有百度文库,网络版权也会很快被提上日程——传统的出版渠道正在被新的传播形式所取代,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会阵痛不断。中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年,十年间,互联网企业必须渐渐学会如何应对知识产权壁垒并试探前行,如何在严格执法与善意守法间找到自己合理的活动空间,是所有产业大佬要解决的问题。而诸如作家、音乐人等传统“匠人”行业,也必将在不远的未来受益于这一次次的抗争所取得的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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