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8日讯记者周斌今后,争议涉及互联网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经征得当事人同意,法院可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各地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如涉及相关专业技术问题需要提供技术咨询意见的,可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推荐有关技术专家。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与中国互联网协会今天签署的“关于合作建立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备忘录”中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签署仪式上强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凝聚多元合力,努力建立和完善以诉讼调解为主导、行业调解为支撑、司法审判为保障的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调解机制,灵活、便捷、高效地解决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
奚晓明指出,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法院近年来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呈现出利益诉求复杂化、纠纷主体多元化、矛盾交织复合化等特点。须加快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整合多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和解、调解、诉讼等多种方式,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促使纠纷更加便捷、经济、高效地得到解决。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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