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4月20日电 (赵静)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民政局20日表示,该部门为辖区内因车祸致死的无名尸索赔20余万元人民币。此案已在万柏林区法院立案,正在等待进一步审理中。
2010年10月19日11时50分,在万柏林区西山外环路瓦流玉河小区附近一流浪汉发生车祸,当场死亡,经太原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肇事者与遇难者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万柏林区民政局与公安机关多方寻找遇难者家属,并在报纸刊登认尸启示,至今未果。直至现在,肇事司机和车主呼和浩特市信达路通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均不主动承担赔偿责任,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至今也未给予理赔。据此,事故处理机关现将遇难者的善后处理事宜移送至万柏林区民政局处,以待解决。
万柏林区民政局为保护遇难者的合法权益,已作为原告向万柏林区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请求,要求肇事司机、其所在公司与保险公司三方共同承担支付遇难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共20余万元。
万柏林区民政局张聪璟副局长说,虽然遇难者现身份不明,暂时未找到其亲属,但他是中国公民,且在本辖区遇难,作为社会救助的政府主管部门,有义务负责对本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遇难者给予保护,维护其合法权益。而且我们会一直寻找其家属,将应有的赔偿返还至遇难者家属手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