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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博导”现象背后

来源:南风窗
2011年04月26日14:30

  “最后该由制度决定”

  对于清理和禁止官员当博导的问题,杨春时认为也应该实行“一刀切”政策。

  他把今年提交全国“两会”的提案底稿给了本刊记者,文中写道,“建议相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已经当上博导的官员自动辞去资格,同时严格禁止高校再聘任党政官员做兼职博导。对违反者,以违纪论处。”当官还是当教授,只能二选一,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事实上,受聘的官员博导,其行为还违背法理。

  据《公务员法》第42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那么,有多少公务员兼职当博导是出于工作需要?是不领兼职报酬的?

  其次,我国《高等教育法》第47条规定,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职务制度。高等学校的教师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具备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与这些要求对照,官员博导的差距显而易见。

  官员当博导,社会痛恶的是其占有官场和学界两种资源。

  “说得透彻些,高校自身不缺博导,只要有好的政策,海内外什么样的贤才都能引进来。为什么要去找官员当博导呢?他们把自己的官当好就行了。一句话,政府不下定决心,这种现象就杜绝不了,所以最后还是由制度决定。”带着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敢谏诤言的风范,杨春时最后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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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伟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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