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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警方严查非法养狗 无证犬只将被官方没收

来源:汉网-武汉晨报
2011年05月04日01:15

    本报讯(记者陈勇 通讯员潘峰 陈龙)我市警方今起捉拿无证犬,所有家犬必须登记,大型、凶猛的禁养犬发现后一律没收并对主人罚款。

记者昨悉,本次治理犬患集中行动,各限养区公安分局以派出所为单位,对辖区单位或个人准养犬只,逐一登记造册并录入养犬管理信息系统。警方已组成了10个养犬执法小分队,携带犬夹、捕犬网、犬笼等捕犬工具,在节假日、晨练和傍晚等狗患重点时段,依法留检流浪犬、弃养犬、无证犬。市民可打电话向警方举报狗患线索。警方对无证养犬,不接受公安机关检查或者不办理变更养犬登记手续的,将依照《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第23条的规定,对养犬单位或个人予以治安处罚。

警方将清理汉口、武昌江滩等花鸟市场、宠物交易市场和宠物商店,严禁销售烈性犬和大型犬等禁养犬只。对违规销售烈性犬和大型犬的,要依照《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第23条第九款的规定,没收其犬只,并对经营业主处2000元以下罚款。

据悉,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即日起至6月30日,警方集中捉拿无证犬期间,限养区内准养犬只登记办证实行优惠收费。限养区内单位养犬的,管理服务费首次收费由800元优惠为450元,年度检费由400元优惠为190元;限养区内个人养犬的,管理服务费首次收费由300元优惠为180元,年度检费由200元优惠为100元。同时各宠物芯片植入点将延长办证时间至晚9时,周六、周日等节假日也照常办证、年检,方便市民群众。

作者:陈勇 潘峰 陈龙

(责任编辑:UN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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