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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两权分离”:地方和央企的瓦斯战争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作者:郭芳 北京、山西报道
2011年05月17日14:47

  合作,可能吗?

  “煤气之争”已超越产业层面,谁能协调利益格局?

  主管部门当然很头疼。

  “现在应该研究的一个问题是利益主体与资源所在地之间的利益格局如何调整。现状是,利益常常不在资源所在地,在资源产地留下的是破坏和贫穷的环境,这个大格局不解决,矛盾很难化解。不只是煤层气产业的问题,所有的矿业都存在这个问题。”在仲伟志看来,利益格局的调整是必须的,调整了以后可能有些矛盾自然就化解了。

  “十一五”期间,国土资源部的有关司局集中地解决了绝大部分两权重叠问题,解决的方法是政府出面做一些协调,在各企业间进行利益平衡。

  目前,在山西省已登记的煤层气矿区内仍有约10%区域两权重叠。

  “央企和地方都意识到了这样下去不行,国家也意识到了。而从国家战略的角度也是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了。”晋城市市长王清宪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呼吁。

  无论是央企或是地方,都表达了合作的愿望。但双方开出的前提条件都是己方要获得煤层气开发企业的控股权,这使得成功的合作几乎无法实现。

  晋煤集团董事长武华太向《中国经济周刊》表达了他的担忧,“如果煤层气抽采问题不能尽快解决,以后的煤矿也许就会开采不下去了。”

  “煤在一次能源中占70%的地位始终没有变,我们的经济发展越快,对煤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现在每年的需求量都已经达30多亿吨了,开采的难度也越来越大,都已经全部步入高瓦斯区了,没有低瓦斯区了,如果再不提前抽采煤层气,今后的煤矿事故很难控制住。”武华太说,现在的煤炭已经是越采越深,瓦斯含量大,深度大,释放就更慢。

  然而,持气矿权和煤矿权的企业要联合开采煤层气,如果没有超越于央企和地方利益的国家层面推动,恐怕很难实现。

  新旧中联

  输送管道跟不上是旧忧,气源不充足又成了新忧,送走了中石油后的煤层气开发领路者,宏愿借谁实现?

  在山西晋城沁水盆地的“盆底”潘庄村,国内第一条跨省煤层气输送管道——端氏-晋城-博爱煤层气输气管道正在进入最后的调试阶段。

  管道四周的许多小山坡上,分属不同公司的气井,不停歇地“吱吱”运转,从地层中抽出煤层气。

  管道的投资方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董事长谭传荣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按计划5月底将实现通气。“一旦通气,井下的煤层气就会源源不断地送往河南郑州、焦作、洛阳等广阔的中原腹地。”

  不过毕竟,谭传荣所说的还是一个理想。

  气源之忧

  “国家重点项目”的气源,真的有保障吗?

  这是一个被列入国家煤层气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的重点项目,管道年输送的煤层气可达到20亿立方米。如果能够达到满负荷运转,几乎相当于现在全国煤层气地面抽采利用的总和。

  但煤层气业内很多人为谭传荣感到担忧,因为气源问题到今天仍是未定之数。一位山西煤层气业内人士对《中国经济周刊》说:“看着都替他犯愁呢,很有可能管道建成之日,就是断气之日。”

  2006年,谭传荣从中联公司手中接下该项目时所签协议约定的上游供气企业,正是中联公司本身。

  据中联公司方面透露,双方目前正在就供气的价格问题进行协议,但尚未达成一致。

  然而,即使协议达成,中联公司也无法满足管道的输送能力。去年,中联公司产气不足3亿立方米,即使全部供给这条管道,也与20亿立方米相距甚远——业内,不乏“等着看好戏”的竞争对手。

  据中国煤炭学会副理事长、原中联公司董事长孙茂远介绍,管网建设的滞后一直是煤层气产业规模化发展的制约之一。此前,在他们的生产过程中,最担心的恰恰是管道建设跟不上趟,担心有气输不出去。

  然而,如今,上游煤层气开采企业的开采量不足又成了大问题。

  当时,为了充分调动上、下游各方的积极性,平衡各方利益,作为牵头一方的民营企业家谭传荣在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上颇费了一番心思:山西能源煤层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占35%、重庆三峡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占26%、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下称“中煤集团”)占10%、河南省中原石油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占9%、三峡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占20%。

  从股权结构上看,这条管线充分体现了“利益均沾”——利益相关方涉及资源产地山西方、终端市场河南方、上游供气方中煤集团(中煤集团是中联公司的上级公司)以及具体运作的民营出资方。

  但这种利益结构,最终能否保证管道最后实现源源不断地向河南通气,仍是一个未知数。

  谭传荣说他还是有信心,“总不可能一条国家的重点项目管道没有气通吧。”

  联姻中海油

  撤资与注资的关键,都是“经营主导权”

  令谭传荣感到乐观的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称“中海油”)已经正式入主中联公司。这意味着参股以后的中联公司将会有大的投入,开采能力将大大加强。

  孙茂远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坦陈:中联公司作为中国最早的全国性的煤层气专业公司,多年来,受困于资金、技术、体制等多方面的因素,确实也有发展缓慢的问题。目前为止,中联公司打的井数只占全国的五分之一左右,远远不适应中联公司作为全国性专业公司的地位。中海油的参股对改变中联公司的局面非常有利。

  春节前夕,时任中海油基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武卫峰带领财务和人事负责人进入中联公司,出任总经理。

  根据中海油与中联公司的上级公司中煤集团的协议,前者以略多于12亿元的出资,从后者手中收购中联公司50%股权,并获中联公司的经营主导权。

  中海油吸取了此前中石油的教训,争取了经营主导权。对于中联公司而言,这是一个妥协的结果。

  中联公司成立于1996年,由中国石油集团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合资,双方各占50%的股权。当初的注册资本金只有1亿元。根据协议,中联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分别由两大股东派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公司法定代表人三年一轮换。

  轮流坐庄的结果是,双方处境尴尬,谁都无法完全控制中联公司的发展方向,导致发展缓慢。

  2008年,中石油宣布从中联公司撤资,撤出在中联公司的50%股权,并且带走将近50%的对外合作区块,以及大约20名工作人员。当年9月,单独成立中石油煤层气有限公司。

  当时分家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煤层气前景的看好,中石油方面想加大投入,而中煤集团方面并不同意追加投资。中石油提出要控股,中煤集团不愿意股份被稀释,双方协商不下,最后选择分道扬镳。

  与中联公司分手之后的中石油,煤层气产业发展的步伐明显加快。公开数据显示,中联公司成立13年中,累计投入勘探资金48亿元人民币。而单干之后的中石油仅2009年一年就投入勘探资金30亿元。

  失去了财大气粗的中石油,中联公司的资金问题更加突出。

  “中海油带来的12个亿资金,可以解决我们很多发展问题。”中联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秦继荣接受《中国经济周刊》坦言。

  在此之前,他们的资金问题基本没有着落。“而且,煤层气还有一个发展机遇问题,现在是最好的发展时期,如果再过几年还发展不起来,就像一个国家一样,发展的机遇就错过了。”

  另一方面,同样对外合作专营起家的中海油已经成长为国际性公司,无论是在经营管理上还是在技术进步上,都能带中联公司上一个台阶。

  而作为中国海上最大的油气公司,中海油方面已经不满足于在海上搞油气,希望借包括煤层气在内的“非常规油气”,最终形成由石油和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煤制气、风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能等构成的新型能源产业结构。

  中海油进入被上升为国家新能源战略的煤层气领域几乎顺理成章。而且,中石油、中石化都已不同程度涉足煤层气产业。

  “中石油是中国油气第一大供应商,中石化是中国石油化工第一大供应商,中海油是中国海上油气第一大供应商。”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咨询委员仲伟志相信,随着这些公司逐步进入煤层气的地面开采领域,煤层气产业的整个启动步伐会更快。

  随着端氏-晋城-博爱煤层气输气管道正式投入运营以及其他管网的建设,一直制约煤层气产业规模化发展的管道输送瓶颈,也会逐渐被突破。

  “清算旧账”

  与外资合作,究竟利大弊大?

  目前,中海油入股之后的新中联公司,已经在27个煤层气区块(其中对外合作区块14个)、总面积2.0151万平方公里、探明储量500亿立方米以及中海油带来的12亿资金基础上,重新起步。

  然而,在中联公司拥有的区块中,超过一半是与外方合作的。

  在过去很多年,作为对外合作专营企业,中联公司与外资合作的效果一直遭受诟病,甚至被认为是导致煤层气产业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

  有业内人指出,“比如中联公司曾先后跟18家外国公司签订了30个煤层气资源开采产品分成合同,但截至2007年上半年,仅仅有两个项目进入开发,中联公司却在这些合作中收益颇丰。”

  对于这样的指责,中联公司当然不服气。中联公司方面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以1亿注册资金起步的中联公司当初对外合作确实是从引资入手,但当时的背景是,中联公司必须要解决自己的资金来源问题,把工作部署下去。

  而据中联公司方面称,与外资合作的这些年,大约引进了40多亿资金,这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资金的困境。事实上,中国煤层气大部分初期勘探资金均来源于此。

  “现在我们获得的探明储量几乎都是外方投资的,很多勘探技术也都是从外国引进后进行改良的。”秦继荣认为,在起步阶段,国内投资不足的情况下,外资的引入为煤层气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这不应当被忽视。

  事实上,外资一方也并不满意。因为国家的扶持政策问题以及中国煤层气地理条件问题,初期合作的那些国外大公司在初期之后已经陆续撤出。

  据中联公司经营管理部主任李良介绍:“必和必拓、壳牌、BP等大公司原来都参与过合作,现在都转让给第三方之后退出了。”

  这些大公司退出之后,很多对外合作合同转手给了一些在国外注册的小公司。在潘庄村,与中联公司合作的亚美大陆煤层气有限公司正是这样从“别人手中转签过来的”。

  据中联公司一位工作人员透露,亚美大陆实质是一家由中国人在境外注册的公司。“整个过程很复杂,他们究竟什么关系,什么来头,搞不明白,也说不清楚。”

  在李良看来,这个“外资”公司的投入其实也不够。

  根据孙茂远介绍,目前对外合作的大部分是中小公司。“这些公司有的不错,其中有两家进入了综合开发阶段,但大部分还是在勘探阶段。还有一些不是很规范,只是进行一些区块炒作,中联公司正在进行清理和整顿这样的‘外国合作者’。”

  目前,中联公司正在清理的一个合作者是一家名叫“格瑞克”的英国公司。鉴于与格瑞克合作的四个区块合同期满,双方终止了四个区块的合作关系。

  事实上,在过去的这些年里,格瑞克占有了中联公司最好的区块却无所作为。

  “格瑞克是典型的什么也不干。”中联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抱怨说。

  中联公司的负责人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现在看来,合同者当中确实有一部分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一定程度上,他们所占有的合作区块发展速度过慢,没有赶上我们其他区块和全国规划的发展速度,这是一个很大的教训。我们现在想要终止它、清除它,也有一定的困难,还必须要等到合同结束。”

  而且,在当年的合同条款下,给予了对方很多的优惠条件,设置的门槛很低,这也导致后来清理合同难度的增加。例如,有中国公司与外国公司签一个区块的产品分成合同,如果是石油天然气合作项目,获得的签字费一般是100万美元,而煤层气则降为20万美元。

  “过去的事情已经是历史,但不能简单地翻过去。”仲伟志认为,在“交了学费”之后,认真总结过去15年对外合作的经验教训是有必要的。

  在他看来,在未来的对外合作中,应当从引资逐渐转向引技术和引智慧。

  2010年12月3日,商务部、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宣布进一步扩大煤层气开采对外合作,新增了中石油、中石化以及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三家企业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中联公司垄断了十多年的对外合作专营权就此被打破。

  在四家公司对外合作的竞争中,仲伟志提醒,要避免为争夺国外合作者而竞相压价。“这样做,作为一家公司或许是有好处的,但是整个中国是吃亏的。对外合作的时候,要考虑到企业自身的利益,恐怕也得考虑到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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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伟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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