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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远程视频庭审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开庭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5月31日20:43

   全国首例远程视频庭审服刑人员减刑案件在燕城监狱开庭

  从书面审理到视频庭审体现公平公正

  记者 李恩树

  "同意对罪犯张宏(化名)减为无期徒刑。"随着视频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法槌的敲落,服刑人员张宏得以减刑。

  这是5月31日司法部燕城监狱视频法庭现场的一幕。在燕城监狱职务犯罪监区综合楼二楼的这间视频法庭现场内,坐有燕城监狱代表、检察员、服刑人员以及旁听人员,而法院的审判人员、书记员以及旁听人员则远在北京市高院的一间法庭内,双方通过三台视频显示器沟通,传输的图像声音没有停滞,如同在一间屋子内开庭审案。

  这种"远程视频庭审"的形式,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燕城监狱、最高人民检察院驻燕城监狱检察室的共同尝试。

  在现场观摩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厅长袁其国说,过去的减刑、假释案件多是通过书面审理的形式,后改革为书面审理和开庭相结合,现在的"远程视频庭审"是改革的第二步。

  据介绍,过去对于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多采用书面审理的形式,但这种形式不利于诉讼程序的公平公正。

  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对于监狱内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原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对于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分子,有组织犯罪案件中的首要分子和其他主犯以及其他重大、有影响案件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案件,原则上也要开庭审理。

  但这种开庭审理的要求,一方面增加了司法成本,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对服刑人员的管理风险。

  在这种背景下,"远程视频庭审"无异于创造了一个好的平台。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巡视员李豫黔在观摩后评价说,这是法院、检察院、刑罚执行机关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共同构筑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了司法公开、社会进步,并实现了三个"有利":有利于保证法院的司法权威、有利于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有利于教育改造罪犯。

  据了解,燕城监狱的这间视频法庭,由北京高院提供视频设备,燕城监狱承担视频法庭的改造任务,和专有线路的租赁费用。改造完毕后,一个55寸的液晶电视机面对监狱代表、检察员和服刑人员,另有两个液晶电视面对旁听人员,电视画面被两个视频法庭分为两半,庭审中,视频、通话效果理想。

  "我们经过简单的"合议",觉得这种视频连线的效果特别好!"庭审结束后,最高法审判监督庭庭长宫鸣给予了赞誉。

  最高法院行装局负责法院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行装局局长张印奎赞叹说:"过去,我们曾去参观一个民事案件的"远程视频庭审",但那时音频、视频还不同步。现在不一样了,看到这样的效果,感觉到了各个部门的努力和付出,这也让我们刮目相看!"

  庭审结束后,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伦朝平感触颇深,他表示这是信息化建设的一个体现,提高了司法机关的效率,检察机关可以全程进行法律监督,也体现出了公平公正,通过这种创新的形式,使司法机制改革进一步得以深化。

  "远程视频庭审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最高法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要求、推动司法信息化建设进程、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很多经验值得总结。我们将与法院、检察院一起共同研究,积极探索,对完善刑事执行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燕城监狱监狱长张金桑总结说。

(责任编辑:UN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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