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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九成温州人卷入民间借贷 大部分为高利贷(图)

来源:重庆商报
2011年07月07日13:17
CFP 图
CFP 图

  六月中旬,温州市车站大道车来车往,各种银行在此处都有布点,因此有温州“金融街”之称。行驶在大道上,一位本地的出租车司机跟记者闲聊时说:“在温州,不仅银行多,放高利贷的也多。”当地人把“高利贷”都叫做“老高”,在温州,高利贷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很多有闲钱的人,都曾有过放高利贷的经历。

  这或许能解答当下的场景:政府银根紧缩,而融资需求却未见降温,一些游走在正规融资渠道缝隙间的民间借贷,迅速填补了信贷需求的巨大缺口。在民间资本向来就十分活跃的浙江、山西等地,高利贷呈现出越来越兴盛、甚至疯狂的局面。

  高利贷死灰复燃

  民间借贷是把双刃剑,它为一些中小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但脱离法律监管的高利贷也给企业带来高额的融资成本,同时也会带来社会风险。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可能会带来一些社会问题,甚至引起突发事件。

  “温州第一当”典当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这里只做动产或不动产抵押贷款。当被询问一辆2010年的本田车能贷多少钱时,老板说:“10万”。利率是2分7,贷款者每月要支付2700元的利息。而在瓯江路附近的另一家典当行里,一辆2010年的本田车在他们这里可以贷到15万,只不过利息变成了3分,即一个月4500。

  据当地司机透露,在温州放高利贷的有很多,除了暗地里我们见不到的,现在街面上很多的所谓典当行、寄售行、投资公司等,都在从事高利贷业务。

  2008年,温州市银监局曾经做过一个调研,当时最高的借贷年利率曾达到130%。随着2009年国家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民间借贷的利率一度下滑,最低的年利率只有15%左右。2010年开始,民间利率又开始呈现上升的趋势。随着2011年初的银根收紧,民间借贷开始“量价齐升”。最近几个月,温州的民间借贷市场利率水平,已经超过历史最高值,有的甚至高达月息15分,即年利率180%。

  据了解,在温州,高利贷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亲戚朋友之间的相互拆借;第二种是担保公司、寄售行、典当行、投资公司等变相的从事一些借贷的活动;第三种就是行事隐秘的地下钱庄。温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介绍说:“在当前不断收紧的地产政策之下,不少高利贷资金成为一些中小房地产商的救命钱。许多中小房地产商项目建了一半,从银行贷不到款了,被迫转向了民间借贷。”

  此外,从房地产等领域抽出来的资金也涌入到高利贷领域。

  温州有36万家中小企业,很多规模以下中小企业,能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占比可能不到10%。绝大部分的中小企业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首先会将目光转向民间高利贷。

  高利贷利高几许

  温州典当行借贷利率月息一般在3分左右,所谓的寄售行和投资公司一般利息在6分左右,相当于72%年利息。报纸广告上的一些公司高利贷利息通常1毛左右,高的甚至达到1毛五,也就是年利率180%。目前银行年贷款基准利率仅为6.56%。

  在温州,民间借贷行为向来十分活跃。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曾做过一个调查,共发放调查间卷260份,其中家庭个人问卷120份、企业问卷140份,取得220份有效问卷。发现调查对象中有89%的家庭个人和59.67%的企业参与了民间借贷。也就是说,温州绝大部分的家庭和个人都曾参与民间借贷。

  被称作温州民间金融第一个“吃螃蟹”的方培林说:“在温州几乎是家家户户在从事金融活动。”周德文认为,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温州民间借贷规模激增,“我平时讲达成一千到一千两百个亿的规模,但事实上最近我关注到一些监管机构透露出的信息,温州的民间借贷已经达到1800亿的规模。”

  不仅借贷规模巨大,更为可怕的是,他认为这1800亿的民间借贷资金很大部分都是高利贷。“高利贷的界定就是国家基准利率4倍以上,按基准利率是6厘计算,也就是说,超过两分五的肯定就属于高利贷。事实上民间借贷大部分都超过了两分五的。”周德文忧心忡忡。

  打击和疏导并用

  高于四倍以上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民间借贷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不可否认,通过民间融资,的确是很多中小企业的生存途径。但民间借贷的兴盛,对于正规金融市场肯定会产生冲击。

  在高利贷的链条里,金字塔底层的人也许是以一分的利息将钱给到第二层,第二层的人又以2分的利息给到第三层,这样到了最顶层,利息也许就是6分、8分甚至更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高于四倍以上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民间借贷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不可否认,通过民间融资,的确是很多中小企业的生存途径。但民间借贷的兴盛,对于正规金融市场肯定会产生冲击,其潜在的经济和社会风险不可忽视。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最近几个月一些地方高利贷异常活跃肯定是不正常的,应当引起高度警惕。

  当然,对高利贷并不能一棍子打死,“打击”的同时,也要大胆“放开”。“对于涉黑的不规范的、在市场上捣乱秩序的,应该给予严厉打击。对按市场进行经营的,还是以疏导为主,给他们一条路。”连平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对于民间信贷、包括一些合法的民间金融机构,既要监管,也要给予合理的发展空间,以帮助那些无法从银行获得资金的企业。据央视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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