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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虞市长土地问责受处 称违法用地均已处置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7月08日13:45
  中新网杭州7月8日电(记者 严格)中国首次土地违法问责结果昨天公布,73个市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被给予纪律处分,24个市县政府负责人被给予组织处理。其中浙江省上虞市市长丁如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记者为此致电浙江上虞采访。

  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昨天透露,追究地方政府责任有两类情形,一类是有关地方一般性项目违法占用耕地宗数多、面积大,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达到15%以上,土地管理秩序比较混乱。另一类是存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违规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搞房地产开发,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乱上两高一支项目等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等情况。

  首次问责是依据2009年度的卫星图片执法检查结果展开的。2010年开展的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2009年4月至11月,上虞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22.92%,其中国家、省级重点项目违法用地面积为16.7%,其他违法用地面积为6.22%。

  上虞市市长丁如兴表示,上虞市所涉及的土地违法情况都已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处置。

  上虞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负责人罗建权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此次上虞被问责,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土地违法情况占了主要部分,如国家重点工程杭甬高铁经过上虞,制作预制件的临时梁场面积在200亩左右,在未办理用地情况下向当地农村租用。

  为此,上虞市国土资源部门在2009年8月份对杭甬铁路客运专线临时梁场等重点项目用地下达停工通知书,于2010年6月底对市里的国家、省重点工程违法用地中的8宗安置用地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后上报农转用。7宗临时用地办理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此前也表示,公路、铁路、机场以及新的因素如水利等公共设施建设违纪违规居高不下。

  记者在电话中询问上虞市市长丁如兴,问责受处和国家重点工程违法用地关系很大,作为地方政府首长,会不会有委屈?

  丁如兴市长表示此事已经过去不愿深谈。

  上虞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负责人罗建权坦陈,对于国家、省级重点项目,地方政府往往比较支持,一定程度有监管审批不到位的情况。

  除了国家、省级重点项目,上虞市还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其他违法用地案进行查处,截至目前共涉及了154宗土地,拆除复耕547亩土地。

  “大部分为企业和私人在房前屋后违法搭建。”上虞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负责人罗建权告诉记者,此次问责对于当地土地监管也是一个教训。对于国家、省级重点项目也在加强监管,临时用地尽量安排在滩涂地和山坡地。同时今年以来上虞还通过巡查发现了30宗违法用地情况,共拆除9850平米的违章建筑。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告诉中新网记者,此次对地方责任人问责,意味着国土资源部动了真格,虽然处分官员的层级不是很高,但并非“只打苍蝇”,而是鉴定“老虎”相对困难需要时间;虽然处分不是太重,如上虞市市长丁如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这是国家对公务员处分的“起步价”,但汪玉凯认为这是反映了一种国家导向,表明了国家整治土地违法的决心。

  至于国家重点工程的土地违法情况,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金融危机四万亿救市相当大一部分资金投向基础设施等国家重点工程,当时时间紧任务重,地方政府对重点工程又相对宽容,所以出现了一定的土地违法情况。但是重点工程并非可以违法的理由,更不是地方政府放松监管的理由,这对被问责的地方政府首长教训尤其深刻。

  “有没有必要为土地问题影响自己的仕途?”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此次问责会留给地方政府首长这样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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