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刘襄等5名被告被带入法庭。 |
这是7月25日拍摄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新华社记者朱祥摄 |
7月25日,刘襄、奚中杰、肖兵、陈玉伟、刘鸿林(前排从右至左)5名被告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庭审。 新华社记者朱祥摄 |
这是7月25日拍摄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外景。新华社记者朱祥摄 |
新华网快讯: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上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刘襄等人制造、销售瘦肉精案件。
当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两起“瘦肉精”案件开庭审理。其中,刘襄等5名生产者或一级经销商被起诉的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由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申兵任审判长的合议庭;王二团等3名涉案国家工作人员被起诉的罪名是“玩忽职守罪”,沁阳市法院组成以专职审委会委员张文启任审判长的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