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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出租屋收取高价电费 电费差价超3.5亿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11年08月12日02:18

  出租屋电费每年差价3.5亿 东莞或出台电价浮动标准

  信息时报记者 廖喜张

  “对于贵报报道的‘一元电价’一事,我局高度重视。”近日,针对《信息时报》调查报道的东莞出租屋收取高价电费一事,东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目前已就此事再次请示广东省物价局。

  该负责人称,希望能出台一个浮动电价来有效兼顾房东和租客的利益。

  每年东莞出租屋

  电费差价超3.5亿

  近日,陆续有读者向信息时报记者报料称,出租屋房东未按标准收取电费。随后,记者在调查时发现,“一元电价”已成为东莞出租屋业内公开的秘密。

  按照租客徐小红所在的“公寓”计算,按照“一元电价”计算,房东每年可获得18720元的高额电费差价,除去所谓的电损成本,差价收入依然可观。而据东莞市出租屋管理办2007年6月的数据,东莞市登记在册的出租屋达120万间。以每间屋每月耗电50度、每度电电价1元计算,每年东莞出租屋市场光电费差价一项就超过3.5亿元。

  东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坦言,“问题普遍存在,但不好处理。”他说,物价局每年都会接到不少关于出租屋房东乱收电价的投诉,但事实上投诉的作用并不大。而该局另一工作人员则表示,“出租屋房东加收电费属于个人行为,不涉及违法,因为房东要将分表电损以及楼道用电分摊到租客身上,建议租客跟房东协商价格。”

  物价局拟出台

  浮动标准限电价

  “对于贵报报道的‘一元电价’一事,我局高度重视。鉴于电价属于省管项目,我局已就出租屋电价的政策及管理权限问题请示广东省物价局,待省物价局明确相关政策和权限后再定。”上述相关负责人近日以短信方式再度回复记者说。

  据其介绍,东莞物价局有考虑出台浮动电价,“把出租屋的电费价格限制在一个浮动的区间内,最主要是把最高标准制定出来,在这个标准里面主要参照电损成本。”该负责人表示,这样做将会更有效地兼顾到房东和租客的利益。但由于电价属于省管项目,东莞市物价局目前还在等待广东省物价局的批复。

  此前在2007年,东莞市物价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有望出台最高限价标准约束出租屋电价,但4年过去了该标准仍未出炉。记者曾就此向该负责人咨询,但未获得正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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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置房已入住三四年 至今仍只通临时电

  东莞万江新谷涌管理区新谷涌农民公寓2007年开始入住时,使用的是临时电,当时入住的居民并未在意。

  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这种临时电一用就是三四年,至今都没有要更换的迹象。临时电不仅价格贵,而且电压不稳定,经常烧坏住户的电器。

  居民:

  住了三四年一直用临时电

  陈先生一家是最早搬入新谷涌农民公寓的居民之一。当时,由于公寓还没有完全竣工,供电公司就给他们接通了临时电。

  “本来以为只是临时的,没想到一用就是三年。”陈先生说,上周一天降大雨,电闪雷鸣,他家的电视机、风扇、电脑等多种电器被烧坏,连入户总开关都烧掉了。而这在新谷涌农民公寓已是经常的事。“花了100多万元修好的电房,到现在一直都没使用过。”陈先生说。

  同时,让众多住户不满的,更是高价电所带来的经济压力。崔女士家入夏以来,每个月的电费都在500元以上。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0.83元一度的电,比普通电价0.61元/度高了近1/3,一个月下来就要多花近200元。

  供电公司:

  只负责供电 不负责安装

  万江供电公司收费班班长黄志岗称,他们供电公司只负责供电和收取费用。新谷涌农民公寓一直都在使用临时电,是因为新谷涌管理区欠安装公司的安装费没付清,虽然电房已安装好,但安装公司没有完全安装好用电设施,他们也就无法供电。

  “但考虑到社区居民用电问题,我们公司破例给社区提供临时电。”黄志岗表示,按照国家用电规定,临时用电是0.8985元/度。但临时用电的期限是3年,马上就要到期了,所以到时又得重新办理临时表。

  新谷涌公寓管理区:

  项目未完工只能通临时电

  8月1日,记者致电新谷涌公寓管理区一负责人陈先生。陈先生称,用电项目和安装公司签署合同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即工程进行到哪一项再付相应项目的款项。2008年公寓主体结构建好的时候,房子已分摊到户,有些住户已开始入住。但由于至今项目还没有完成,所以一直都是通临时电。

  当记者问及是否和安装公司存在款项纠纷问题时,陈先生称“对此并不知情”。

  信息时报见习记者 资勇庭 实习生 侯林英

(责任编辑:成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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