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蒙京华”案终审稍有变 26名被告一人再被从轻

来源:北京晚报
2011年08月16日16:41

  本报讯(记者邱伟)今天上午,北京市高级法院对“蒙京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终审判决。陈连君等25名被告人被维持原判,一名被告人被再予减轻处罚。主犯陈连君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处罚金50万。

  此案一审中,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7月至2008年12月间,陈连君伙同颜洁先后成立了北京蒙京华投资有限公司及技术分公司、西城分公司、北京绿海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日升德龙奶牛养殖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陈连君与游兴军策划了所谓理财产品“荷斯坦A计划”,即以蒙京华公司为销售主体,以每单位人民币2.5万元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出售奶牛,购牛客户与绿海农业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与日升德龙公司签订奶牛养殖租赁合同,回租期二至五年,租金为每年1600元至3000元,承诺租赁期满后以购牛客户本金价格回购奶牛,蒙京华公司向购牛客户出具交款凭证及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函。

  受陈连君指使,颜洁负责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田维君负责财务工作及购牛客户返还租金事宜。在主要以后续购牛客户本金返还前期购牛客户租金的情况下,陈连君、游兴军先后指使李朝阳等22名被告人按“荷斯坦A计划”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2.9亿余元,涉及人数2900余人。案发后,司法机关依法查封、冻结、扣押了部分钱款及物品。

  此外,陈连君还伙同他人以收取加盟费、经营管理费的名义非法吸收40余人的资金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

  今年1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陈连君等26人有期徒刑9年至2年3个月或免予刑事处罚,并处相应罚金。宣判后,陈连君等19名被告人不服,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出了上诉。

  北京市高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陈连君等26名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鉴于其中一名被告人的亲属在二审期间主动帮助退缴赃款,又系从犯,依法在原判从轻处罚的基础上,再予减轻处罚。北京市高级法院对陈连君等25名被告人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news7)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