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宁日报
本报讯(记者梁姗)“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如今,依法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记者从8月29日下午召开的2011年南宁市食品安全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专门设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大力整顿规范食品市场,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成效显著。会上还透露,我市将建南宁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从源头到餐桌,食品流通各环节能有据可查,保障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于2011年7月14日下发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南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南府发〔2011〕38号),专门设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市长担任主任。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各司其职,分段管理,实现食品安全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无缝衔接。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各职能部门采取分兵作战、联合作战的方式,围绕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消费四个重点环节,进行“全覆盖、无盲点”监管,效果明显。
据了解,各有关部门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包括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全力清查追缴含“塑化剂 ”食品,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等。其中,在清缴含“塑化剂 ”食品工作中,共查获扣留“含塑”饮料金桔柠檬汁233公斤、荔枝汁100件,以及“含塑食品添加剂”绿茶粉3.5公斤。
2011年1至7月,我市各级农业部门采用酶抑制快速检测法对全市生产基地、农贸批零市场上市的89.78万批次蔬菜等农产品进行了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99.2%,共没收销毁农药残留超标蔬菜2.79万公斤,生鲜乳违禁物质抽检103个样品,合格率100%。(下转4版)
(上接1版)同时,我市以高压态势,严格执法,震慑违法行为 。一是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 。共取缔食品、食品添加剂无照经营95户,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件50起,查获了一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对餐饮单位行政处罚立案7起,结案5起 。
二是完善非法添加行为、涉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查办机制 。据统计,2011年1至7月,市公安局共侦破涉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瘦肉精案件16起(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1起,涉案金额500万元以上2起 ),捣毁生产窝点16个,打掉销售犯罪团伙4个,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依法刑事拘留12人,逮捕3人,缴获假冒伪劣"五粮液""杏花村""张裕"等知名品牌的成品酒6.38万瓶,食盐98.9吨 。
增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市还将筹备建设南宁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现已完成项目调研,制定项目建议书,并开展项目立项有关工作;争取2012年列为商务部试点城市 。
事实上,我市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一直重视流通环节的"追根溯源"管理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李欣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工商部门不断加强食品添加剂在流通环节中的监督管理 。在全区范围内率先建立食品添加剂实名销售制度,确保产品流通去向可追溯;监督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建立食品添加剂销售记录台账,在销售食品添加剂时,向购货方索取、查验、留存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属于个人购买的,索取其身份证复印件,统一进行建档保存;确保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不向购买方提供虚假票证,不向身份不明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食品添加剂,不经营三聚氰胺产品等非食用物质 。据了解,今年以来,工商部门已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单位进行清查取缔,共清查食品添加剂经营户86户,查处食品添加剂无照户2户;并对目前我市109家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对销售的食品添加剂进行追根溯源 。
同时要求全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公示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承诺书,并在店面显眼处张贴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公示 。餐饮单位建立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三项制度,确保食品添加剂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至今年6月,共检查餐饮单位1795家 。检查发现涉嫌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65家,涉嫌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主要表现在烧卤类制品滥用色素,糕点类制品使用甜蜜素,对违法添加行为,从重从严处理 。
对于肉类食品,水产畜牧兽医部门严格把关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查工作,要求屠宰企业严把生猪检疫、肉品品质检验关,坚决杜绝含有瘦肉精的生猪流入屠宰环节,并建立追溯系统,每头猪进入屠宰企业时都进行相关数据记录,可以追根溯源,确保出厂(场 )肉品质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