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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被多收退票费状告铁路部门 新规出台后撤诉

来源:新京报
2011年09月18日03:57
  本报讯 (记者刘春瑞)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建国在退火车票时,因被收取21%退票费后,对武汉铁路局提起诉讼。铁道部下调退票费标准到5%后,徐建国于本月16日撤诉。

  因多收退票费提起诉讼

  7月11日,徐建国在武汉购买了191元火车票一张。7月15日,徐建国退票。按照铁道部当时规定,统一按票面价格的20%收取手续费。退票窗口应该收取38元退票费。而徐建国却被收取退票费40元,占购票款的21%,比铁道部之前规定的20%还多收1%。

  对此,徐建国向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对武汉铁路局提起诉讼。

  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对此立案,计划于9月27日上午9时开庭。

  因退票费标准下调撤诉

  徐建国说,9月15日,武汉铁路局找到了他的委托代理人,说铁道部正在修改退票费标准,希望徐建国撤诉。徐建国说,如果铁道部下调或取消退票费标准,他就撤诉。

  15日当天,铁道部对外发布消息,自9月25日起,旅客火车票退票费标准下调。新的退票费规定:开车前,退票费由原来按每张车票面额的20%计收下调为按5%计收。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

  看到这条新闻后,徐建国于本月16日撤诉。

  作者:刘春瑞
(责任编辑:UN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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