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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吧内猝死 店主称其死因系连续上班17小时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武新
2011年10月10日02:24

  晨报讯(记者 武新)儿子小浩(化名)在丰台区一家网吧上网猝死。他的父母悲痛欲绝,将黑网吧经营者董先生与房主武女士告上法庭,索赔6万余元。昨天,记者从丰台法院获悉,经法官主持调解,死者父母获赔3万元。

  去年10月1日下午,小浩去丰台区一家网吧上网,突然发生猝死。事发后,小浩的家人发现,该网吧是一家没有名称、没有营业执照及其他任何手续的“黑网吧”。小浩父母将黑网吧经营者董先生与房东武女士告上法庭,索赔6万余元。

  在庭审中,小浩的父亲回忆说,儿子小浩来北京两年多,在一家服装厂做学徒工。“当天上午,儿子给我打了最后一个电话,说厂子放假,他要出去玩。”小浩父亲没想到这次通话竟成了父子俩的诀别。

  小浩的家人认为,黑网吧的环境很差,通风不畅、换气极差,导致小浩死亡。而房主出租民宅做网吧经营,违反有关开办网吧的规定。二被告对于小浩的死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小浩的母亲看到孩子死亡的照片时,她放声大哭。“我21岁的儿子说没就没,我今后该怎么办啊。”

  作为网吧的经营者,董先生没有出庭。他的妻子当庭承认网吧无照经营。“我们其实挺冤的。”董先生的妻子说,她与丈夫借钱开了网吧,经营才两个月,就出了事。“小浩进网吧不过10分钟,就发生猝死。”董先生的朋友说,小浩死亡的原因是因为之前连续上了17个小时的班。董先生妻子认为,小浩猝死,应自担责任,网吧对此没有责任。被告房主的丈夫也表示己方无责。

  最后经丰台法院法官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网吧经营者董先生同意赔偿死者父母3万元。

(责任编辑:UN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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