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碧玉)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在网站发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将于10月下旬举行立法听证会,这意味着汽车“三包”出台已进入倒计时。不过10月16日记者走访多家汽车4S店发现,“可以免费退车”等多项规定难以落实。
根据征求意见稿,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自销售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包括整车三包有效期、主要总成和系统质量担保期、损耗件和其他零部件的质量担保期。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者4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主要总成和系统的质量担保期应不低于3年或者6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其中最给力的规定是,家用汽车产品售出后30日之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退货。
“目前没有一家汽车经销商愿意承担家用汽车退换货的责任。”当天,在红谷滩汽车广场,一名北京现代4S店的杨姓销售员告诉记者。通常而言,消费者购家用汽车后遇到质量问题,经销商和厂商的解决方法,顶多是修理,不可能更换,更谈不上免费退车,其理由就是家用汽车一直没有“三包”规定,“只修不换”因此成了整个汽车销售行业的潜规则。同时,虽然可以维修,但目前各汽车厂家是自行确定的保修标准,五花八门,没有统一的标准。记者注意到,有的销售商称,在2年或6万公里以内可保修,有的称在3年或10万公里以内可保修,更有的经销商称,必须到特约服务商处进行3次保养,才有资格享受日后的保修服务。
而家用汽车“三包”的政策一旦出台,将对汽车销售行业进行整体规范。这本是件好事,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消费者和经销商都认为,目前实行家用汽车“三包”政策很难落实。南昌市公务员肖先生去年买了一辆吉利汽车,他说,如果新车质量有问题,得先进行车辆检测,这需要花费高额的鉴定费用,再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申报程序。汽车与普通商品不同,有多达上万种零部件,供应商庞杂,维权举证很困难。再加上“三包”规定不是强制性措施,如果经销商不承诺“三包”,相关部门也没有惩罚措施。
“新车一经使用就会贬值,如果退换,那就成了二手车,经销商和厂家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上海大众的销售员称,如果退换车,还会涉及车辆上牌、保险以及税务等多项费用,这些费用不属于整车买卖合同的范围,不应由厂家和经销商来负担,而消费者又愿意承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