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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家与保姆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作者:程乃珊
2011年10月24日12:10

  东家与保姆

  旧中国社会不稳定,东家一旦发生家变,向保姆托孤常有听到,保姆多义不容辞,人称“义仆”

  程乃珊:著名女作家,主要代表作有《蓝屋》、《穷街》、《女儿经》、《金融家》等。

  许鞍华导演的《桃姐》扬威威尼斯,女主角叶德娴荣获影后。按惯例,威尼斯得奖片要次年3月才能公映,不知到时内地会不会上映。

  桃姐其实就是现今的住家保姆。近年来,保姆成为一个十分热门的城市话题。过年要闹“保姆荒”,月嫂(其实就是保姆)的月薪八千、一万的都有,高过一般的小白领,而且难找。

  说起来,保姆是中国近代史上最早走出家庭自食其力的职业女性。保姆不同于丫鬟,丫鬟是没有人身自由的,主人可以将其自由买卖或赠送他人。

  保姆旧称“女佣”,上海人称“娘姨”。从字面看,称“娘姨”要比“女佣”亲切和尊重得多,是与“娘”(母亲)的姐妹并列相称的。解放后,“娘姨”不让称了,称“劳动大姐”,但坊间又闲拗口就改称“阿姨”,简便上口嘛。称“保姆”还是改革开放后的事,但上海人还是习惯称“阿姨”,连老外也随乡入俗称“阿姨”,这个称呼也比较亲切。

  今天在我们热烈讨论城市记忆和城市历史时,我们不能忽略这个极其重要的群体---保姆。保姆与雇主,看似是一对很尖锐的矛盾,但我们的老祖宗却十分善于人与人的相处。似乎那时的矛盾远没有今天注么尖锐突出。当然这里有许多客观原因。

  从前找保姆,为求知根知底,当然也因为生活习惯、口味乃至方言的原因,大多回原籍找。同乡同村总带几分亲,因此,东家对保姆不能太苛刻,否则恶名声传到老家去,里外不是人。

  保姆也十分自律,偷盗之念根本就不敢起,万一传到乡下,身败名裂,无地自容,如是互相自然有了份制约。老派人有老派规矩,不作兴跳过东家直接私下到保姆那里去挖人。俗话说,做熟不做生,一般保姆一做就是几十年,甚至一辈子,不少还是女儿接母亲的班,媳妇接婆婆的班,几代人同服务一个东家。日久生情,这样的保姆和东家的关系,简直和家人一样。

  民间有许多约定,其实都是为了平衡和缓和雇佣的矛盾:比如炎炎夏日,东家不能辞退保姆,因为炎夏是淡季,保姆不易找到新东家;过年过节,保姆不能向东家辞工,因为节前节后家务繁多,需要帮手。而今过年时分,保姆纷纷回乡,城市大闹“保姆荒”。老上海,过年你要保姆回乡,她还不愿意。因为过年宾客来往多,吃饭、打麻将也多,客人要给保姆“茶包”(红包),这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每逢中秋、过年,只要稍微有点财力的东家,都会给保姆打点金首饰,作为年中、年终奖。那时黄金不如现在贵,再加上东家太太相熟的金饰店一般都会有积分,打一份简单的没有工艺的金饰,所费无几。还有,新的被褥和一年两季新衣都是在过年前叫住家裁缝定制的。因为保姆的衣着是否体面,也是主人的脸面。如果你这时回老家探亲了,个人损失也很大。

  其实保姆是最好的沟通城市和农村文化交流的桥梁。她们学城里人,将孩子送到上海来读洋书,大多就暂住在东家,不少还是东家资助的。她们的丈夫,从农村到城市来找工作,不少也是东家介绍的。渐渐地,她们就由农村人蜕化为城里人了。为了感恩,对老东家的那份忠诚是不变的。旧中国社会不稳定,东家一旦发生家变,向保姆托孤常有听到,保姆多义不容辞,人称“义仆”。

  笔者通过档案局找到笔者家1945年的户籍表,老保姆李彩贞的大名也赫然在上。她17岁进程家,儿子交通大学毕业,抗战时在重庆做飞机维修技师,解放后在某中型厂做厂领导,但她仍留在我家做保姆。1949年,我们全家南迁香港,彩贞阿婆舍下儿孙也跟我们一起去,后又随我们回上海,一起经历“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文革”抄家……

  红卫兵要她揭发东家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行,她坚决不从。因株连,她辛苦积攒的好几根金条和一罐银元也给抄走了。我结婚时的一床丝绵被,按家乡风俗一定要全家地位最尊贵的老人来缝,妈妈就请来彩贞阿婆象征性地替我缝了一针,可见她在我们家的地位多重要。彩贞在老家造有两层高的新房子,但她一直住在我上海爷爷奶奶处,帮他们看房子,工资照付,直到她百年归天。

  保姆与东家共同生活在一个屋顶下,互尊互爱,那也是修来的一份福。

(责任编辑:徐秀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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