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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电视节目把关三审制 违规节目将停播

来源:北京晨报
2011年10月27日02:03

  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满足广大观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收视需求。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就《意见》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

  问:为什么要对一些节目类型进行调控?

  答:据广电总局收听收看中心统计分析,目前全国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在晚上黄金时间段(19:30—22:00)内播出的娱乐性较强的节目每周总计有126档,主要包括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等。平均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周播出这些类型的节目3.7档,平均每天晚上黄金时间全国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共有17档这些类节目同时播出。不少观众对此很有意见。节目形式雷同造成电视资源浪费。不利于节目创新。一些节目为了在同种节目中争得关注,不惜降低节目格调,热衷于传播绯闻轶事,甚至编造故事、假冒当事人;有的节目传播错误价值观、道德观,炫富拜金,嘲笑耍弄弱势群体和低收入人群;有的节目以展示丑态、病态刺激观众、肆意恶搞等,造成不良影响,群众意见很大。加强管理就是要避免同类节目跟风抄袭、总量过多、质量不高的问题,同时鼓励创新创优,为群众提供更加多样化的节目服务。

  问:对违规的电视节目将有哪些处理措施?

  答:《意见》明确指出,要强化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播出机构的把关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层管理”的原则,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在节目中出现政治导向、价值取向、格调基调等方面的问题,有关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要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对该节目分别采取批评、责令整改、警告、调整播出时间以至停播等措施。各播出机构要落实节目三审制度,严格节目把关。

  问:广大电视观众对广播电视节目有意见如何表达,社会监督意见都有哪些反映渠道?

  答:《意见》要求,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关于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问题的意见,并及时做出处理反馈。目前广电总局设有听众观众投诉热线010-86095315和010-86091111,同时在官方网站还开设了听众观众投诉窗口,欢迎广大群众对广播电视节目进行监督,提出批评意见。

  新华社记者 白瀛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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