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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期待变现

2011年11月01日09:38
作者:张玉胜

  来源:购物导报·影响力周刊

  “汽车三包”期待变现

  □张玉胜

  【新闻链接】国家质检总局举行“汽车三包”立法听证会,16名听证代表一致欢迎或支持汽车三包,希望尽快出台,并呼吁设立第三方独立权威的鉴定机构。质检总局称汽车三包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将制定实施细则。(10月27日《新京报》)

  没有唇枪舌剑的激辩、少却针锋相对的过招,16名听证代表以平和理性的心态各抒己见,并达成“希望尽快出台、呼吁设立第三方独立权威的鉴定机构”的共识,成为国家质检总局此次“汽车三包”立法听证会的最大看点。

  这是近年来素以利益博弈为特点的立法听证史上少有的景象,体现了“汽车三包”立法的大势所趋,人心所向;而国家质检总局称“汽车三包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将制定实施细则”的积极表态,更让人们对“汽车三包”法规的靴子落地充满期待。

  相对于国际社会,中国的“汽车三包”已是迟到的末班车。美国早在1966年就开始对有缺陷的汽车进行召回,至今已总计召回了2亿多辆整车,2400多万条轮胎,日本也在上世纪60年代末实施了汽车召回制度。据统计,截至2011年8月,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亿辆,汽车消费已走进寻常百姓家。而2010年受理的有关汽车方面的质量投诉就超过2万起。尽管有关汽车“三包”的提议早在10年前就开始酝酿,质检总局也曾在2004年底就汽车“三包”征集过公众意见,但此后便不了了之。

  无论是从适应我国汽车产业迅猛发展的现实国情,满足公众与日俱增的消费维权诉求出发,还是从与国际接轨、让中国汽车走出国门的需要考量,“汽车三包”立法都已到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迫切境地。国家质检总局举行专题听证会,可以被解读为“汽车三包”立法已进入付诸实施阶段的序幕,而消费者、经销商和汽车制造商“一致欢迎或支持”的共识,更应视为“汽车三包”立法重要的“成熟”条件。

  当然,“共识”不等于现实,“一致”之下尚有求同存异。就国民现有的消费水平而言,汽车仍属价值不菲的奢侈消费品,而“汽车三包”更是一个包括多个环节、涉及多方利益的复杂链条,需要制定规范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必须系统分析,综合考量。归纳听证会各方的意见,汽车故障的责任认定、“问题汽车”的退换期限、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无疑是“汽车三包”立法绕不过去的三个“坎”。

  与财大气粗的汽车制造商、经销商相比,购车者无疑处于明显弱势,因此,要确保“汽车三包”制度的公平公正,必须在维护商家利益的同时,更多地考虑消费者的权益。比如加强对汽车故障责任认定的第三方独立权威鉴定机构的建设与监管,确保其不偏不倚的中立性质;对“问题汽车”的退换期限适当延长,并参照国际通行的“时间加里程”的设定模式;在处理纠纷时,由生产者举证汽车故障不属质量问题,并自觉担负起维修责任,以减轻消费者维权成本等等。

  古人云“凡事欲则立,不欲则废”。如果说“汽车三包”尽快立法的“共识”乃此次听证会的重要成果,那么,“有总比没有强”就是公众对凡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立法企盼;人们期待着“汽车三包”的早日成法,并在现实生活中得以认真践行和日臻完善,期待好事不再“多磨”。

(责任编辑:徐秀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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